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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信阳中院新县法院联合召开律师座谈会

2013-06-19 12:49:4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河南长安网 

6月18日,信阳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焕成到新县法院召开“加强良性互动,促进司法公正”律师座谈会,会议由新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镇林主持。新县法院全体党组成员及部门负责人,新县律师界及法律工作者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新县司法局副书记王英福在讲话中说,律师应恪守职业道德,约束自己的言行,自觉树立社会责任意识,把化解矛盾纠纷、做好服判息诉工作作为共同的追求,努力做维护司法权威、司法公信,促进社会和谐的推动者。同时,今后要搭建更多的交流平台,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积极构建常态、阳光、规范、健康的工作沟通机制,做到既相互信任、相互促进,又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努力在推进依法治国中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

座谈会上律师及法律工作者代表先后发言,他们对此次座谈会征求意见的做法表示欢迎。座谈会围绕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有哪些困难和问题;对市县两级法院、法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律师在防范冤假错案、促进司法公正中的地位和作用;如何构建控辩双方平等对抗、法官居中裁判的诉讼格局;修订后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如何进一步保障律师辩护权;修订后民事诉讼法实施后如何进一步保障律师代理权;如何建立完善法官和律师相互监督、良性互动,共同促进司法公正的长效机制等方面发表各自意见和建议。法院参会领导虚心听取律师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就如何构建法官与律师间的良性互动关系等进行了广泛交流。

在听取了与会律师及法律工作者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后,信阳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焕成指出,律师是推动法治建设的主力军,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正能量,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平等一员。当前,迫切需要规范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关系,实现二者的良性互动,共同维护司法的公正,提升司法的公信。全市法院系统要充分认识到律师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一员,是人民法院的同盟军,是实现公正审判、有效防范冤假错案的重要力量,是人民法院可以依靠而且应当依靠的重要力量。要充分尊重律师的执业权利,为律师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真诚接受监督,努力构建良性互动关系。法官和律师都应该认准自身的社会定位、职能定位和行业基本精神,践行化解社会矛盾的法治责任,共同做好诉讼案件矛盾化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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