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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院召开“提高审判质效 提升司法公信”新闻发布会

2013-06-18 09:49:0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中国法院网 

    今天(6月17日)是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65周年纪念日,也是该院的“公众开放日”,吉林高院召开了“提高审判质效,提升司法公信”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会上吉林高院新闻发言人、政治部宣传教育处处长赵英向媒体通报了2013年上半年,吉林高院提高审判质效,提升司法公信的有关情况。

    赵英介绍说,今年以来,吉林高院审判管理和审判业务部门从提高审判质量入手,规范审判管理,强化审判监督,突出案件评查和加强对下指导,着力提升全省法院审判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果,采取了六项措施。

    加强法院立案管理。吉林高院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吉林省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立案审判工作的意见》,从吉林省法院立案审判工作实际出发,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全面畅通诉讼救济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诉权;对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矛盾纠纷,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对不符合立案条件或不宜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纠纷,通过多元化解机制,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下,解决社会矛盾。

    完善审判管理制度。吉林高院对各项审判管理制度进行梳理,针对不适应审判工作要求的规定,进行改进和完善,落实审判责任,层层分解,跟踪督查,着力实现审判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针对审判管理重点问题,吉林高院制定《关于加强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为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的职能作用,修改完善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为进一步规范省法院案件审判流程管理,着手制定《案件流程管理办法》,确保案件审理公正、高效、有序。刑事审判工作进一步落实了案件办理机制,健全了案件督促督办机制,严格了裁判文书制作、把关、校对、签发工作流程,民事审判工作建立健全了案件评查会议制度,加强对案件审限的总体控制和对各审判节点的具体调控,注重调解方法和调解机制的创新,强化裁判说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效果有了进一步提高。行政审判工作以“办案精心、业务精研、文书精撰、环节精细”为目标,加强精细化管理,特别是针对房屋征收等案件审判实务中的具体问题,研究对策和措施,解决了一些长期困扰法院的疑难复杂问题。

    全程监控案件流程。吉林高院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建立起一整套制度严密、措施有力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明确各个环节的标准、要求、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实现了对立案、分案、排期、开庭、裁判、执行、归档等各流程环节的管理,做到节点不遗漏,全程有监控。进一步规范上诉案件移送和上级法院向下级法院调卷的期限、流程制度。实行审限到期提示制度,建立完善了减少案件积压和清理长期未结案件的长效机制,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审判效率。

    落实层级监管责任。吉林高院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对重大疑难案件、重大审判问题的决策、监督和指导职能。建立健全合议庭的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合议庭成员的职责和权限,强化审判长在审理案件中的组织、引导、协调作用,强化合议庭成员庭前阅卷、法庭审理、庭后合议等职责,并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适用法律、裁判文书和服判息诉共同负责。认真落实院长、庭长办案制度,院、庭长将直接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使问题发现在合议庭,矛盾解决在合议庭,裁判产生在合议庭,责任落实在合议庭,提高合议庭的审判能力、司法水平和工作效率。强化院、庭长在审判质量把关、裁判文书签发、审判质效管理、法官业绩考评等方面的职责,及时发现、依法纠正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把审判工作层级管理的措施落实到位。

    加强对下监督指导。吉林高院规范上、下级法院的审判业务关系,加大指导力度,改进指导方法,树立吉林省法院“一盘棋”思想,形成工作合力。在发改案件上,建立了下级法院对上级法院发回改判案件提出异议反馈评查和上级法院发改案件信息向下级法院反馈评查机制,着力做好双向评查工作。建立审判质量运行态势分析通报制度,加大对一审案件发改率、生效案件发改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结案均衡度、执行标的到位率等若干项重点指标的监控力度,充分运用审判质效评估数据,深入分析审判运行态势,针对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提出对策,采取措施。加强案例指导工作,用案例指导审判实践,通过案件评查分析会、审判业务会、研讨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统一适用法律,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

    深入开展案件评查。吉林高院在评查范围上,加大对上级法院发改案件、领导批办案件、代表关注案件、检察院抗诉案件、群众上访案件的评查力度。在评查剖析上,着重梳理审判和审判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个性和共性问题,认真查找产生发改案件、信访案件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在评查结果的利用上,将评查结果作为法院、法官办案质效考核和奖惩问责的主要依据,对评查结果的纠正和改进工作进行跟踪,切实解决一审案件质量不高,上级法院不当发改的问题。评查方式上,在生效案件事后评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事中评查,将庭审评查、裁判文书评查、合议庭评查纳入评查范围,解决庭审质量不高、“合而不议”、等突出问题。

    发布会上,赵英还通报了吉林高院新一届党组确立的2013年吉林高院的工作思路和目标,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十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对政法工作的部署和第二十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提高办案质量为中心,以保障人民权益、维护公平正义为根本,以提升队伍素质为保障,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的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通报了吉林高院今年确定的三项重点工作。

    切实服务大局。吉林高院始终坚持主动服务全省科学发展的大局,服务全省社会稳定的大局,服务全省改善民生的大局,推动维护法律尊严的大局,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特别是集中开展了民营经济领域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从立案、审判、执行、涉诉信访全过程,从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和审判作风全方位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把情况摸清搞准、把原因分析透彻、把存在问题纠正到位、把服务措施落实到位。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着重分析制约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动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难、提高管理水平、做大做强、民营企业纠纷妥善处理、改善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等实际困难,推动我省民营经济的快发展、大发展。

    大力推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吉林高院作为全国唯一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高院,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要求,进一步深化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充分调动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社会各方力量来化解矛盾纠纷。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司法推动”的工作原则,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争取政府支持,加强与各个方面的沟通与联系,加强立案窗口、联席会议等制度建设,以诉调对接平台和机制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推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进程。

    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吉林高院明确提出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原则,着力要求法官树立高尚品德、提升法律专业修养、深化对国情社情的了解,大力提倡奉献精神和艰苦奋斗的精神,调动广大法官干警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司法事业忠诚奉献。深入开展“公正、为民、廉洁”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将法官干警思想政治建设、职业精神教育、党风廉政建设等作为加强法官干警思想品德建设的重要内容;重点开展领导干部和一线法官干警的培训,侧重解决立案、审判、执行、涉诉信访等工作的司法理念和审判实践问题;持续开展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和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中央的八项规定和最高法院的六项措施,健全完善深入基层学习、调研、走访制度,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以公正司法、公道正派和清正廉洁的形象,赢得社会的信任和尊重,切实提升全省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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