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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群众工作机制 构建和谐检群关系

2013-06-17 14:03:3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江苏法制报 

    检察机关要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找准群众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积极探索完善群众工作长效机制,使群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构建和谐检群关系,塑造检察机关亲民、便民、护民、为民的良好形象。

    完善检调对接工作机制,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单独调解向共同调解转变。紧紧抓住强化功能、拓展范围、提升效能三个关键环节,积极融入“一综多专”的大调解体系,形成规范化长效对接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检调对接工作的合力和质效。

    调解为主向调解监督并重转变。不断加大对公调对接、诉调对接及其他专业化调解的监督力度,支持依法调解,监督违法调解。

    专业调解向专群结合转变。强化“检调对接”工作的网络建设,拓展“检调对接”案源新渠道,开辟“检调对接”服务新模式,尝试“检调对接”服务新领域。

    强化检务公开工作机制,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打造阳光检务平台,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积极拓宽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系渠道,深入开展“检察开放月”和“代表联络月”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切实强化外部监督。听取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执法检查、检务督察等活动。进一步完善督办检查、监督备案等工作机制,为人民监督员有效开展监督工作提供保障。

    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评价,完善群众工作考评制度。着力变“自我评价”为“群众评判”,在重大工作部署和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活动前,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将干警群众工作能力列入绩效考核之中,并与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相挂钩。

    畅通民意诉求表达机制,拓宽与群众的沟通渠道

    疏通“接访”渠道,着力在便民上下功夫。着力打造集接访谈话、受理举报、维权和解、心理疏导、司法救助“一站式”的综合性接访中心,以“民生服务电话热线”“检察微博”“检群QQ群”为载体,推行“预约接访”“点名接访”“远程视频接访”,做到真正方便群众。

    疏通“办理”渠道,着力在为民上做文章。建立健全首问首办责任、检察长接待日、下访巡访和联合接访等工作制度,依法、妥善处理信访案件,促进形成依法表达诉求、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的社会环境,努力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疏通“反馈”渠道,着力在为民上显作为。建立案件办理情况查询机制,方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处于检察环节案件办理情况的查询申请,并通过设置电子显示屏,将相关案件所处诉讼环节、承办人信息、处理结果等予以滚动公示,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在检察环节的合法权益。

    创新法律监督触角延伸机制,深入联系和服务群众

    设立派驻检察工作室平台,拓展群众工作覆盖面。设立派驻检察室是检察机关服务社会主义新型社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通过检察室了解农民朋友的希望和诉求,确定为农民办实事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步骤。

    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室平台,维护社区和谐稳定。推行社区矫正工作,充分运用社会机制,整合社会资源,加强对缓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假释及监外执行等各类对象管理和改造。

    设立“蓝天工作室”工作平台,关爱未成年人成长。根据新刑诉法“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按照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确立“批捕、起诉、监督、预防、维权、帮教”一体化的职能定位。未检科下设“蓝天工作室”,在依法履行“捕、诉、监”检察职能基础上,“蓝天工作室”完成社会管理属性较强的“防、维、帮”职能。

    探索民生保障工作机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积极探索督促起诉、支持起诉工作。民行检察部门要将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弱势群体利益不受非法侵害作为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的目标,与行政机关、国有单位开展广泛合作联系,建立内外联动机制。

    开展特困信访人、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检察机关要把深入开展特困信访人、刑事被害人救助,作为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抓手,积极稳妥地推动救助工作,充分发挥关爱弱势群体、缓解矛盾冲突、消除不稳定隐患的司法效能。

    着力做好留守儿童维权工作。针对农村留守儿童数量急剧上升趋势,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高度重视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使他们在欢乐、和睦的氛围中健康成长。

    (作者 姚 辉 单位:丰县检察院)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