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6月12日新华网报道,高考虽然已经结束了,但关于高考作弊的新闻却不断。
由于作弊的代价不足以震慑作弊,使得高考作弊成为一项总体上收益大于代价的“风险事业”。高考是我国最重要的国家级考试。它不仅事关几百万考生的切身利益,而且攸关为高等学校和国家选拨人才。因此,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应通力合作,联合重拳打击作弊。
这就需要一方面进一步强化对考生与家长的考风考纪教育和安检与监考工作,另一方面加大对作弊的惩罚——一旦发现,严惩不贷。按照2012年4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后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于作弊者的惩处,视情节轻重,除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和“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还要“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因此,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于作弊者和参与作弊者,不管是谁都严肃给予相应的惩处。对于施加暴力威胁和伤害的人,要严格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法》等国家法律,进行严肃惩处,任何人都绝不姑息。唯其如此,才能打击作弊者的嚣张气焰。(胡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