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通过放宽落户条件、对低保家庭毕业生发放1000元求职补贴等政策措施,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当年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江苏省明确规定,对招用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地方财政应优先安排扶持发展资金,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并组织开展岗前培训的,按照规定给予培训补贴;招用当年应届毕业生的,给予一年的社保补贴。国有企业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
同时,从今年起江苏省将对低保家庭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并给吸纳困难家庭毕业生的企业发放一次性就业补贴,以“双补”形式提高这些毕业生的就业率。
《通知》要求,创业培训补贴政策期限从目前的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 (即从毕业前1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允许包括专科生在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就业、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畅通高校毕业生在不同类型单位之间流动就业的渠道。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设置性别、民族等条件,不得以毕业院校、年龄、户籍等作为限制性要求或照顾性条件。记者赵家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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