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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监管非税收入

2013-06-15 14:09:4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土地出让金等地方政府非税收入一直是财政预算中的盲点,如何进行有效监管?近日举行的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对《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

河南省财政厅厅长钱国玉说,2012年,全省政府非税收入累计完成2005亿元,是地方税收收入的1.4倍。其中,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571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272.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1.1亿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40亿元。

据介绍,非税收入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等。但由于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不健全,现有的管理制度仅属于规范性文件,对执收执罚部门约束力不强,导致部分地区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屡禁不止,资助收费、重复收费、“搭车”收费、超标准收费等问题时有发生。长期以来,还出现了一些部门用非税收入私设“小金库”等违法乱纪现象。

草案规定,有关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政府非税收入项目、范围、对象、标准、时限、程序及其依据。执收单位要按照规定的项目、范围、对象、标准、时限和程序征收政府非税收入。不得隐匿、转移、截留、坐支、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征收的非税收入。

钱国玉指出,通过地方立法对非税收入进行监管,将有利于实现非税收入收支彻底脱钩,切断部门掌握的行政权力与发放补贴之间的联系,从根本上解决不同单位职工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同时,有利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和使用各个环节的监管,铲除部门和单位滋生腐败的土壤,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记者 邓红阳 赵红旗)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