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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一个优秀陪审员的成长路

2013-06-15 11:14:1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钟玉秀参与调解。

钟玉秀是福建省龙州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武平汽车站的站长助理,2009年12月被武平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武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三年多来,她默默无闻地辛勤耕耘,努力把自己锤炼成一名法官信赖、群众拥戴的人民陪审员。她参与审判的案件110多件,无一错案,无一当事人举报,受到了大家的广泛好评,被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表彰为优秀人民陪审员。

严把庭审“三关”

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钟玉秀总是通过多种途径学习法律知识。除积极参加陪审业务的培训、吃透《人民陪审员培训教程》和《常用法律法规汇编》外,还积极上网浏览法律论坛,研读时评及案例分析。

通过这些努力,钟玉秀一改人民陪审员只“陪”不“审”的现象,能在案件审理时提出自己的见解。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冷静客观地对待案件当事人。”钟玉秀如是说。

为了做到这点,她自我加压“过三关”。

“备审关”。每次接到陪审任务时,钟玉秀都会提前赶到法庭,仔细翻阅案卷,查找资料、熟悉相关法律条文,全面了解案情,熟悉案件要点及重点,并做好阅卷笔录。然后根据不同的案件情况,做好开庭发问的提纲,努力在庭审过程中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庭审关”。无论案件大小,钟玉秀都会随身携带纸和笔,记录下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全面听取各方的意见,认真分辨是非,然后在庭审中提出有价值的问题。

“合议关”。在合议过程中,她能够正确对待上级、同事、亲友的说情,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坚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做到挡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

妥处工作关系

人民陪审员通常有着自己的本职工作,陪审工作跟本职工作发生冲突,是很常见的事。钟玉秀总能妥善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做好陪审工作的同时,不耽误本职工作。

2012年12月20日,钟玉秀接到刑庭的通知,要她第二天8点半参加第二次开庭审理。二次开庭审理的陪审员,原则上是不能更换的。巧的是,第二天9点市政协主席等领导要到汽车站做年终检查,作为站长助理,钟玉秀必须做好迎检工作。此时,她顿感分身无术,后来灵机一动:既然不能同时做两件事,那就分开做,迎检的准备工作提前做好,照相的事情可以找人替代。于是,钟玉秀加班加点整理材料,第二天一早打扫卫生,站长见迎检工作已经做好,爽快地准了钟玉秀的假。

情系未成年人

钟玉秀十分关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和未成年犯的帮教工作。每每看到刑事被告席上坐着未成年人,她总是很惋惜,总会想方设法从思想、生活方面给予帮助。三年多来,她共帮教未成年罪犯28名,无一重新犯罪。那些受她帮助过的孩子,喜欢亲切地喊她“姐姐”。

2012年11月,一件毒品案的被告之一是个年仅17岁的小女孩,没在上学,也没有工作,经常去酒吧,被一中年男子看中,带着出去玩了几天。回来经过岩前检查站时,该男子把携带的冰毒硬塞给了女孩,自己跑了。

庭审中,女孩只着一件单衣,瑟瑟发抖,一脸悔恨和沮丧。钟玉秀叹了口气,说:“孩子,你考虑问题太简单了,怎么可以跟一个陌生男子一起外出、吃住呢。你这种贪图享受的心理害了你呀。既然已经触犯了刑法,承担刑事责任是免不了的。无论法律对你如何处罚,你都要好好改造。希望你不要因为这一挫折,而失去了对人生的希望,要多学知识,以后做事三思而后行,不要轻信陌生人了。天气冷了,傍晚我送点冬衣过来给你。”那孩子听完这番话,热泪盈眶,抽噎着说:“请求法院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出去以后,我一定好好做人,再也不去做犯罪的事了。”

坚守廉洁

钟玉秀重视自身形象,不参与权钱交易,不插手非自己陪审的案件,不为当事人说情或主动要求陪审某个案件,不外泄案件秘密。

2012年5月,钟玉秀参与审理一件寻衅滋事案,被告恰巧是她学生的弟弟,上高一。庭审时,他一言不发,一副无所谓的姿态。她觉得有必要做一下他的思想工作。休庭时,钟玉秀苦口婆心地劝他:“法律是公正的,既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让坏人逍遥法外。你还这么年轻,要对法律抱希望,在法庭上应该坦白自己的罪行,只有坦白了,法庭才会给你从轻的机会。”

钟玉秀的亲切态度,感化了被告,他终于开口说话了:“姐姐,我非常后悔听了朋友的话,他叫我去打人我就去了。其实我根本就不想去,但是那个朋友听我说不去,就非常生气,还说不去就等着收拾我。我无奈,只好去了。去之后我也只是站在那边,没有动手。现在,爸爸妈妈都不来看我,我非常害怕会去坐牢。”

钟玉秀向庭长反映了这个情况。经合议庭查证,他所说属实,法庭遂判处他缓刑。判决当晚,钟玉秀的学生带了一大包礼物跪到她面前表示感谢,她赶忙扶起对方,诚恳地说:“我只是做了自己该做的事情,不必谢我。”随即退回了所有礼物。(□ 陈立烽 林秋燕)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