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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综治委实施单亲家庭未成年子女援助计划

2013-06-14 14:50:1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新法制报 

    日益增多的单亲家庭未成年子女,被称为继流动人口家庭未成年子女、困难家庭未成年子女之后的第三大重点群体。有受访者称,一定程度上,该群体属于社会“被遗忘的角落”。

    6月3日,江西省综治委、团省委等11家成员单位,开全国先河在江西实施“单亲家庭未成年子女援助计划”。6月6日,新法制报记者从共青团景德镇市委获悉,该市一名品学兼优的11岁单亲家庭少年,在5日被纳入该援助计划中。团省委权益部向新法制报记者确认,这是该援助计划的首起案例。

广昌县检察院“维权妈妈”魏云秀和孩子们在一起谈心

    景德镇11岁少年成全省首个受助对象

    今年11岁的小星(化名),是景德镇市某小学五年级学生。在他5岁那年,爸爸因患胃癌去世,妈妈不得不外出务工,把儿子托付在外婆家。

    小星的妈妈长期在外务工,不幸患上了胆囊炎,干不了重活,被迫回到家里,和小星仅靠520元的低保金艰难度日,还背负着先前治病留下的3万元债务。年幼的小星,学习之余还要充当半个劳动力。班主任腾老师表示,小星学习成绩保持在班上前10名,是一名好学生。

    6月5日,共青团景德镇市委权益部副部长王聪获悉此事后,立即着手了解和对接。6日,王聪告诉新法制报记者,目前他们已核准了情况,下一步将为小星建立单亲家庭未成年子女档案,并积极联系爱心企业结对帮扶。团省委权益部部长杨龙兴6日告诉记者,团省委将择机前往景德镇看望、慰问小星。

    生活的压力,不只是单亲家庭未成年子女的惟一压力,甚至不是主要压力。缺乏爱和安全成长的环境,对这些孩子们的影响更大。

    今年4月,在南昌一所寄宿中学读高一的16岁学生小强(化名),趁同学不注意,偷了2部苹果手机。让民警感到意外的是,小强所偷的手机没有卖掉,他偷手机的动机,只是报复妈妈不关心他。

    警方进一步调查了解到,小强来自一个单亲家庭,爸爸早年去世,妈妈在他读初中时改嫁去了浙江。小强不愿意随妈妈去浙江,选择了寄宿学校读书。

    “小强常常感到孤独,认为妈妈不关心他,犯罪动机很单纯。我们为了挽救他,作出了不批捕的决定。”6日,南昌市东湖区检察院未检科科长周敏说。

    单亲话题涉及隐私缺乏社会关注关爱

    1月29日,江西省综治委召开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全体会议,21家省级成员单位悉数到场。会上,团省委副书记、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副组长廖良生表示,单亲家庭未成年子女一直以来是生活较为困难、心理问题较多、需要全社会关爱的群体。他同时披露,江西将实施单亲家庭未成年人援助计划,加强对单亲家庭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帮扶。记者发现,这是该援助计划首次对外披露。

    今年3月起,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杨龙兴分别前往南昌、九江等市基层单位进行调研,发现对这一群体的关注关爱很少,一定程度上属于社会“被遗忘的角落”。

    6月4日,九江市妇联儿童工作部部长潘彩霞接受采访时坦言,工作中对留守儿童关注较多,较少刻意去寻找单亲家庭的孩子,一个重要的客观原因是,“单亲属于隐私,当事人比较戒备”。

    “单亲是孩子希望回避的话题,但我们必须了解他们的现状。”3月19日,在南昌县一次调研座谈会上,寻求工作网络布局、制度性保障和完善法律体系等援助“良方”,成为来自公检法司、学校、民政部门等单位基层人员的迫切愿望。

    江西省民政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该省离婚率快速上升,目前每年有6万多对夫妇离婚,其中约70%有子女,每年产生约3万名单亲未成年人。另一项抽样调查显示,目前江西省中小学在校学生中,2~3%为单亲家庭子女。

    全省上下联动营造爱和安全成长环境

    “这些孩子属于‘易感人群’,相对容易沾染不良习气,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6月4日,江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教育改造处处长向伟东告诉记者,单亲家庭未成年子女通常有7种心理特征:自闭、自卑、自责、焦虑、抑郁、嫉妒和逆反。据统计,来自单亲家庭的未成年犯人数,占该所在押未成年犯的16.87%。

    援助单亲家庭未成年子女,首先要解决的是“有人可帮”的问题。团省委权益部在调研中发现,“单亲”属于隐私的范畴,当事人戒备心理较重。杨龙兴说:“我们不要好心办坏事。因此,在援助计划的实际操作中,各地可将单亲家庭未成年子女纳入留守儿童关爱、贫困青少年关爱工作体系,避免他们被‘标签化’。”

    记者获悉,在该项援助计划中,民政、妇联、学校以及政法各单位将联动形成合力,共同帮助单亲家庭走出生活困境,帮助单亲家庭未成年子女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其中尤以加强心理辅导、引入非政府组织(NGO)开展相关公益活动受人关注。

    杨龙兴介绍,NGO主要开展各种志愿公益性或互益性活动,“各地可以聘请一些有爱心的心理老师,为存有心理问题的青少年进行矫治”。

    6月4日,全国十大法治人物之一、国家注册心理咨询师张先著告诉新法制报记者,更多的单亲家庭未成年子女,不是出现了心理问题和人格问题,而是出现了行为问题,缺乏好坏的判断,比如上述小强的盗窃行为。如果是一个完整的家庭,未成年人在外遇到挫折时,会得到父母的帮助和支持,这种支持远比教师、同学、朋友更重要。因此,如何营造他们“爱和安全成长的环境”,重建包括家庭、学校、朋友等在内的社会支持系统,最为关键。

    公检法司各单位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今年3月,景德镇市昌江区检察院召开该市首例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听证会,对1997年出生的犯罪嫌疑人小辉(化名)涉嫌抢劫200元一案,组织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被害人等到场参加听证会。经过3个多小时的开会论证,鉴于小辉父亲早年去世、家境贫困等情况,该院作出考察期6个月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记者还了解到,江西省多数基层检察院相继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初步构建起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制。

    对已有不良行为甚至涉案涉罪的未成年人,援助计划中亦有部署。记者获悉,江西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系统对此也加快了步伐,创新举措开展此类群体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

    在江西法院系统,各地基层法院相继成立少年法庭,推行圆桌审判,实行人性化审理,对年龄小、一时冲动而偶尔失足、认罪态度好、有悔改表现且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采取判处管制、缓刑等措施。

    全省公安监管场所进一步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分管分押制度,接受必要教育矫治,避免“交叉感染”,防止发生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

    在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各地延伸法律援助触角,第一时间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帮助,维护合法权益。对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邀请心理学专家对其进行心理辅导和心理矫正。

    (李冻生、钟云路、邹翔、罗浩、柯林生、李青对本文亦有贡献)

    ◎文/图首席记者徐小勇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