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抗拒执行犯罪十大案例,介绍浙江法院打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行为工作情况。
浙江高院执行局副局长徐亚农介绍,涉及抗拒执行的罪名主要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和妨害公务罪。据统计,2012年1月至今年4月,浙江法院使用司法拘留3971人次,罚款236件次,追究刑事责任64件82人,其中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53人,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12人,妨害公务罪17人。
“抗拒执行而被追究刑事责任,原因是存在侥幸心理和法律意识淡薄。”徐亚农说,抗拒执行不仅侵害权利人权益,而且有损人民法院司法权威,影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破坏社会和经济正常秩序。浙江高院告诫企图对抗执行者,对抗执行必将受到严厉刑罚制裁,付出更大的人身和财产代价,得不偿失。(记者 陈东升 /见习记者 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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