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邹城市人民法院围绕执法办案、司法为民和作风建设三项工作,大力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收到显著成效。先后荣获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全省优秀法院、全省法院集体二等功、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和省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狠抓执法办案 树立司法公信
执法办案是法院工作的第一要务,要提升司法公信力,就必须狠抓执法办案,以优质高效的司法审判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邹城是全国百强县市,辖区内大中型企业众多。为给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邹城法院一方面积极整合审判资源,成立破产审判庭和商事审判庭,分别专职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和商事案件;另一方面开通涉企诉讼“绿色通道”,对涉企纠纷通过立案阶段的“诉前调解”机制、审理阶段的“繁简分流”机制和执行阶段的“协作联动”机制,快立、快审、快执、快结,迅速化解纠纷、及时债权实现。近三年来,共审执结各类涉企案件2476件,结案标的3亿余元,疏通了企业发展梗阻,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
审判质效是提升司法公信的关键。邹城法院积极构建审判绩效考核体系,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业务庭和法官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认真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提高庭审质量和法律文书制作水平。实行业务部门和审判人员办理案件月通报制度,确保审限内均衡结案。实行改判、发回重审案件逐案评析和错案追究制度,强化法官责任意识。 2012 年,该院审结各类案件5182件,审限内结案率 98.79% ,一审服判息诉率 94.57% ,连续第四年没有发生新的涉诉信访案件。
注重保障民生 促进司法公信
王某是某私营企业的一名农民工,在工作时因机械故障致其右臂严重骨折。因索赔无果,王某提起诉讼。通过法官不厌其烦做工作,最终促使企业自动履行了义务。
近年来,邹城法院提出“践行为民宗旨、提升司法公信”的工作理念,强化“民事无小事”工作意识,2012年以来,共审结就业、医疗、住房、损害赔偿等与民生利益息息相关的案件712件,依法保障和促进了民生政策的落实。加强人民法庭与各镇街司法所的协作配合,构建起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相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将大量民间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诉前。
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划分为立案大厅、执行大厅、信访大厅和群众休息区四个功能区,为来诉来访群众提供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和信访接待等八项“一站式”司法服务。
深入开展干警联村工作,联村干警每月两次进村入户走访,听民情、察民意、解民忧。副院长毛成春到所联系村走访时,得知71岁的村民李老汉,因家境困难,吃不上自来水,立即协调自来水公司,为李老汉免费开通自来水。2012年,该院被邹城市委市政府评为群众工作先进集体。
加强作风建设 保障司法公信
“作风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每位干警都要树立人人都是责任主体、人人都是法院形象的观念,争做促进法院发展的功臣,绝不做破坏法院发展的罪人。”邹城法院院长孟祥玉多次在不同场合强调。
今年3月到5月,该院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在全院集中开展了以“六要六不要”为主题的纪律作风整改活动,即:要“勤”,不要虚度光阴;要“快”,不要疲沓拖拉;要“慎”,不要沾染恶习;要“廉”,不要贪赃受贿;要“为”,不要忘记宗旨;要“严”,不要违法违纪。通过纪律作风整改,使党纪国法、廉政规定入脑入心,自觉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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