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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两级法院联手执结“骨头案”

2013-06-14 09:48:5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山东法制报 

    一人受伤却引起四方诉讼涉及五起案件,如此复杂棘手的案情,是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的法官们所始料未及的。

    事情起源于2010年4月,当时德玛公司与天星公司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德玛公司为发包方,天星公司为承包人。工程名称为生产车间钢结构工程。合同签订后,天星公司又将铝合金门窗部分的制作、安装分包给万伟。李霞(化名)是万伟雇佣的工人。

    2010年8月17日,李霞与万伟及另一雇员在厂房施工时,三人同时从高处坠落摔伤,造成李霞脊髓损伤并截瘫等,经法医鉴定为二级伤残。为了讨个公道并获取赔偿,李霞将万伟、天星公司与德玛公司起诉至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案件经槐荫法院一审、济南中院二审后,济南中院依法判决万伟赔偿李霞各项费用共计150余万元,天星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德玛公司不承担责任。

    判决生效后,李霞申请槐荫法院执行。此外,李霞和天星公司还同时向济南中院申请再审,德玛公司也以李霞错误申请查封给其造成经济损失为由诉至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要求李霞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由此,一起事故引发了五件案子。

    李霞因迟迟拿不到钱,不停地到槐荫法院、济南中院信访。

    济南中院立案二庭在审查再审申请过程中,发现各方当事人之间矛盾很大,案件涉及到两级三个法院,如果仅仅就案办案,难以彻底化解社会矛盾,将来极有可能因此产生上访大户。为了安抚当事人,力促案结事了,该院立案二庭办案人员多次携带油、面等生活用品到李霞家中看望,并从情、理、法多方面耐心细致做四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日前,济南中院与槐荫法院再次召集万伟、天星公司、德玛公司以及李霞四方进行联合调解,最终四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天星公司一次性支付李霞各种赔偿135万元,并当场过付,德玛公司撤回起诉,天星公司撤回再审请求。

    济南中院立案二庭党支部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将李霞作为支部的帮扶对象,以帮助她重拾生活信心。

    (袁粼 杨阳)

[责任编辑:王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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