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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锡盟民商法官集中“充电”

2013-06-14 09:17:5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为切实提高民商事法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民商事案件审判水平,为期两天的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业务培训班于6月7日在锡林浩特市开班,来自全盟12个旗县市基层法院及盟中院审判一线的160余名民商事法官参加了集中封闭式培训。

    这次培训是该盟法院近年来首次举办的全盟两级法官集中培训,既是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官教育培训工作部署的有效举措,也是两级法院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司法能力,实现全盟两级法院审判质量提档进位目标的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

    此次培训班要求,民商事审判法官要立足岗位,加强学习,勤于思考,全面提升自身司法业务能力。要充分认识到,强化业务学习是提升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司法服务民生的客观需要,是正确适用法律的现实需要,是提升审判质效的迫切需要。在办案中,要综合考虑案件背后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克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思想,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切实提高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法查清事实,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必须坚持以当事人为本,以公正的形象、优良的作风和细致的工作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要进一步强化绩效考评和审判流程、质量监督管理。做好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开庭、宣判和判后释疑工作,加强上下级法院之间的业务沟通与交流,加强审判调研和业务指导;严格审判纪律,强化廉洁自律、公正司法。

    (赵金慨)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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