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
农工党中央监督委员会委员、监察部驻国资委监察局监察员 黄宝荣
特约监督员的设立,是新世纪新阶段贯彻依法治国理念的重要措施,是发挥社会监督、增强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的一种民主机制,是最高人民法院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基本政治制度、开展民主监督的重要制度保障,也是司法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一个重要桥梁和纽带,为民主党派反映人民意愿、建言献策、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构建了一条重要渠道和广阔的参政议法平台。
长期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大力加强司法公信建设,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更加自觉地接受各方面监督,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为社会各方面的建设以及国资监管工作保驾护航,作出了卓越贡献。特约监督员的设立为社会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提供了一条新的渠道和途径,是促进司法公开、弘扬司法民主、推进公正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我们荣幸地成为特约监督员,这对我们来说不仅是一份荣誉,更意味着一种责任,深感使命之光荣,责任之重大。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今后,我们将带着对人民法院负责的态度、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情感投入到工作中,围绕最高人民法院的中心工作,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工作条例》的要求忠实地履行职责。一是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围绕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部署,突出监督重点,注重监督实效,当好法院工作的督察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把监督检查工作做实做好,促进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健康发展;二是注重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向最高人民法院反映群众呼声,当好社情民意的信息员,就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三是要大力宣传人民法院工作的基本理念、人民法院工作情况和人民法院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当好司法工作的宣传员。要充分发挥既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情况,又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使群众更多地了解法院和法官的工作,增强对司法工作的理解和认同,真正成为人民群众与法院沟通的桥梁。
我们中的每个一个人虽然来自不同的行业领域,不同的工作岗位,但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即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民法院监督机制,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探索一条有效的特约监督员机制。作为特约监督员,不仅需要有公益心,还需要有责任心,而最关键的是要有实事求是的精神,恪守客观公正的基本工作准则。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特约监督员队伍中的新兵,从事这份工作本身也是一个不断学习提高的过程。今后在工作中,我们一定严格要求自己,认真落实中央的八项规定,廉洁自律,加强自我监督,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完善自己,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更好的践行所承担的责任。
最后,我谨代表我们新任特约监督员庄严表态:我们一定好好珍惜这份荣誉,不辱使命,认真完成好赋予我们的光荣任务。并希望今后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光辉业绩里,有我们一份微薄的贡献,愿意和大家一起努力共圆美丽、庄严、和谐的平安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