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省高院日前下发了《关于开展“密切联系群众,司法为民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务必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省委书记袁纯清对开展此次活动给予高度评价,他认为,该项活动主题鲜明,切合实际,要求全省法院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推动我省广大审判工作者更好地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进一步做到人民法院为人民。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建明作出批示,认为此次活动未雨绸缪,积极主动,很有必要,要通过这项活动,切实解决一些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并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可度。
此项活动以走访调研、司法服务为载体,通过积极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主动接受监督。对正在审判执行中的案件当事人进行走访,促进矛盾化解。要求各审判业务部门的每名法官至少要选择10件典型案件,重点涉及贫困人员、复杂疑难及可能引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案件,主动深入案发地和当事人居所,走访案件当事人及亲朋、近邻等了解案件当事人的相关情况,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为群众排忧解难;对已结案件当事人回访,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各级法院要按照不低于全部案件总数30%以上的比例,对今年以来审结的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组织干警深入了解社情民意,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每个法院党组成员要确保走访群众的人数不少于20人次,干警不少于10人次。继续完善“法官驻村、驻社区”等工作制度,服务方便群众。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强化司法服务功能。深入调查研究,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为将活动引向深入,省高院要求全省法院通过健全民意沟通机制,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一是搭建新闻沟通平台,通过新闻发布例会制度、与主流媒体合办专题栏目等方式,宣传法院工作;二是搭建研讨沟通平台,以审判论坛、法制讲座、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研讨会等形式,多方听取专家、学者等意见;三是搭建网络沟通平台,通过建立门户网站、开通法院微博等方式,加强与网民互动,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支持。(记者 潘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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