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执行会战札记之三”
大山深处的送达
5月14日
上午8点多,带着需要送达的案件法律文书,记者再次与王晓华、冯旭踏上了“颠簸征途”。
这次到福建,除了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外,还有一个任务,就是送达。与财产调查相比,送达的要求是规范、细致,不能遗漏任何一个环节。
我们第一个需要送达的被执行人叫阮美珍,户籍所在地为周宁县李墩镇际头村岭尾1号。在崎岖不平的山路上辗转2个多小时,10点53分,我们终于找到了际头村委。这是一座人去楼空的破旧校舍,破蔽而衰败。村委办公室铁将军把门,整幢楼都找不到一名工作人员。
“进村时我看有不少村民在路旁忙活,我们去那里问问!”于是,我们立即“原路返回”,找当地村民询问。幸运的是,我们在“劳作大军”中竟然找到了际头村的李书记。
找到了李书记,可问题又来了,路边一眼看去全是田地,没地方可以做笔录,这可怎么办呢?盯着小面的看了几秒,王晓华灵机一动,决定就在面的车内做笔录。半个多小时,三个大男人“窝”在面的车里,完成了一份特殊的笔录。
“岭尾1号?这房子可是在前头的山里面啊!那里没有开车的路,你们只能走过去!我最多带你们到路边!”
告别了李书记,看着山坳里半隐半现的房子,没有半分犹豫的我们立即迈步走向通往房屋的唯一一条小路。路很窄,称为“羊肠小道”亦不为过,仅限一人同行,更兼坑坑洼洼,并不好走。王晓华和冯旭一边小心翼翼地看着脚下,一边紧紧地护着手中的送达材料。
经过近半小时的“跋涉”,岭尾1号的房屋终于出现在我们眼前。这座用砖瓦砌成的土屋周围荒草丛生,敲了半天的门,也没人应声。“没办法,只能留置送达了。”放下手中的行李包,就着门前的石砖路,王晓华和冯旭认真填写起材料,涂抹上胶水,将材料整齐地贴在老屋的门上,拍照留证。
大山深处的送达,真是一次难忘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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