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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新媒体崛起 如何阻断网络谣言

2013-06-13 13:51:3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中国长安网 

近日,媒体记者就备受网友关注的山东滨城李某“电死外星人”一事采访了山东滨城警方。经了解,李某本人亲口承认外星人系仿造,所用材料为高级橡胶。目前,李某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正常社会秩序,被处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6月11日《新京报》)

随着论坛、微博、即时通讯工具等的崛起,网络谣言也呈激增之势。网络谣言背后反映出不成熟的网民心态和不健全的管理机制,值得思考。

网络谣言缘何不绝

——网络空间的“匿名性”与“易传播性”

这种特征让随意谩骂、随意发布虚假信息成为网友们一种习惯性的行为,而不会太多去关注后果。许多不实言论的发布者只是觉得好玩,并未考虑可能造成的影响和需要承担的责任。 [详细]

——谣言传播如病毒复制

一些网络谣言如同病毒一般,每年都会反复发作,或者随着新闻热点演化成新“变种”出现。一般而言,此类谣言的一大特点是,内容惊悚、关注度高,发布者只叙述“事实”,不明确信息源,却显得自己是现场目击者,或者有权威信息源,有时还会附加图片。此时,网友稍不注意,就会成为谣言的传播者。[详细]

——辟谣不容易

发帖转帖容易,要站出来理直气壮地说“这是谣言”却不简单。令辟谣者烦恼的是,许多理性的声音总是不如惊悚的传言“受人欢迎”。一些网友在转发谣言信息后,即使辟谣信息已经公布,也没有意识一定要删除自己之前转发的谣言帖,或者一定要转发辟谣帖以澄清。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辟谣信息的传播赶不上谣言。[详细]

网络谣言危害几何

分析近期一些网络谣言事件,可以发现,网络谣言既有针对公民个人的诽谤,也有针对公共事件的捏造。小而言之,网络谣言败坏个人名誉,给受害人造成极大的精神困扰;大而言之,网络谣言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给正常的社会秩序带来现实或潜在的威胁。[详细]

网络谣言如何阻断

——网民应理性判断

面对喧哗的舆论,我们更需要理性的判断。我们必须看到,通过网络话语权释放的网络舆论具有两面性。由于上网主体和参与网络的对象主体的局限,新的社会意见阶层对于网络的掌控能力不同等因素,使得网络所能代表的民意有限,而这种有限的民意往往被无限扩大,尤其是在仇富仇官、官民矛盾、利益冲突激烈的情形下。[详细]

·如何阻断网络谣言

——及时辟谣

北京市公安局应对“京温商城女青年离奇死亡”谣言的做法得到了不少专家的赞赏。事件发生后,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曾在两天中,连续4次通报调查进展,及时消除了网友质疑。现代社会网络发达,人人都是“记者”,一个消息发布出来全世界的人都能查看,这要求公安机关在积极应对、管控虚假言论的同时,进一步辟谣,将案件调查的过程、结果及时公布,消除公众质疑。[详细]

·《瞭望》:厘清“辟谣机制”

——依法铲除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铲除网络谣言这个“毒瘤”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尽早把包括遏制网络谣言在内的社会舆论监管纳入法治轨道,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依法加强互联网管理,依法追究网络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的法律责任。 [详细]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用法律监管遏制网络谣言

——制定网络编辑职业准则

每个网民都能轻易地通过“关注”与“被关注”,获取、生产、分享和传播信息。在网民整体社会责任意识不强的现状下,信息发布门槛的降低、信息传播方式的改变,一方面丰富了互联网的信息量,另一方面也使虚假信息混杂难辨。目前,网络编辑队伍普遍年轻,缺乏从业经验和鉴别力。因此有必要制定网络编辑职业准则,提高进入门槛。同时,对他们加强培训,使其真正担负起职业传媒人的责任和义务。[详细]

媒体评论

让谣言在这里止步

谣言之害,丝毫不亚于毒品之害。因此,公众中早就有了“要像防范毒品那样去惩治谣言”的说法。近日,利用互联网散布和传播京温商城“安徽女青年离奇死亡”谣言的彭某等13名犯罪嫌疑人经检察机关批准,已被依法执行逮捕。再一次为那些制造谣言、传播谣言的不法人员敲响了警钟。

就应该让散布谣言者付出代价

在互联网高速发展,论坛、博客、微博等各类网络应用形态层出不穷的今天,要从根本上铲除网络谣言之毒,就应该让散布谣言者付出代价。否则,诸如此类的各式谣言在网络上发酵、流传,不仅对网络公信力产生巨大负面影响,也会严重干扰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谣言止于公开互信缘于透明

片面地指责“我不相信”,于事无补。唯有充分的信息公开,靠对瞒报行为的惩戒,方能锻造政府坚实的公信力。而对付个别恶意的网络谣言,除了完善相关法律,加大对恶意造谣者的惩处力度以外,最有效的撒手锏,依然是最大程度的公开透明。

谣言止于公开,互信缘于透明,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

“外星人被电死”不应一笑了之

互联网时代,人人都是传声筒,人人都是麦克风。虽然人们在网上发布自己的一些信息和言论,是一种权利。但这样的信息和言论,无疑应该建立在真实的基础之上,经得起社会质疑。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社会和他人负责。而发布诸如“外星人被电死”的虚假信息,虽然博得了眼球,得到了一种“轰动效应”。但这样的造假闹剧,无疑对我们社会是一种误导,向社会传递了消极的信号。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从这起造假事件中反思,坚守自己的诚信底线。

网络社会更需要理性和阳光

除了通过立法、加强行业自律、提高网民的媒介素养外,疏导社会舆情还要诉诸网民心中的阳光,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正能量”。网络需要正能量,这是除了冷冰冰的技术,我们人类在使用、交流和传播信息时最宝贵的东西,需要网络之外的全社会共同营造和维护。

互联网是法律管辖区

我国在治理网络言论方面已基本建立起了涵盖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在内的法律体系。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言论自由,但需要明确的是,无论网上网下,造谣传谣都不是言论自由。网民在享受言论自由这一基本权利的同时,应当理性地表达自己的意见,避免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危害社会公共秩序。

网络谣言已成社会公害。全社会应该同仇敌忾,形成“零容忍”的共识。作为公民,有义务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的同时,敢于挺身而出辟谣,主动揭露网络谣言,删除网络谣言,和网络造谣者针锋相对,不为造谣者兴风作浪、蛊惑人心提供市场。有关部门要尽快建立完善的依法查实、惩处网络谣言传播者特别是造谣者的机制,严格执行法律责任追究制度,从源头遏制网络谣言的滋生与传播。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