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规范一分检执法办案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促进高检院下发的《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落到实处,经周晓燕副检察长批示,由一分检案件管理办公室牵头,出台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结案信息审核管理工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工作细则》)。
《工作细则》共有四章十三条,分别从五个方面详细规定了一分检对所有已结案件进行结案信息审核的具体内容、原则和程序。一是明确了结案信息审核的涵义和内容。是指案件管理办公室对一分检所有办结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通过首都检察网进行结案信息审核,内容包括案件基本信息填录、案件流程审批以及法律文书的内容和格式等。二是确定了结案信息审核的原则。即结案信息填录坚持网上与纸面办案同步且内容完全一致的原则以及程序审查为主、必要时进行实体审查,且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三是确立了结案信息审核的标准。即案件相关基本信息均需填写完整正确,办案系统上载的各类法律文书应格式正确、内容完整准确,案件程序性审批文书应完整上载于办案系统且呈批表中的案件处理情况、部门负责人及领导审核意见以及承办人姓名、日期等均填写完整且与纸质文书一致。四是规范了结案信息审核的程序及处理。具体分为由承办人在办结案件三日内案件信息填录完毕后点击系统上的“确认”键提交案件管理部门审核、案件管理部门审核后确定是否通过,不通过的填写原因并根据严重程度进行网上通知或制作并发送流程监控文书、承办人对于初次审核未通过的案件三日内进行更正或补充后反馈至案件管理部门以及案件管理部门对修改后的案件进行二次审核四个步骤。
该《工作细则》是在周晓燕副检察长对一分检案件管理办公室撰写的《一分检案件管理机制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及对策建议》一文作出批示后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专门针对案件管理机制运行中发现的部分案件网上办理法律文书不规范、案件程序性审批文书缺失或不全等问题。该《工作细则》是对案件管理工作中结案信息审核功能的一个具体明确的规定,旨在通过案件管理部门开展的网上结案信息审核进一步规范一分检网上办案的质量和规范化程度,同时也更好地规范业务部门的办案程序。这对于提高执法办案的规范化、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