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至6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鹏带领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及人大代表,赴南通、南京两地检察机关,视察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视察组就新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各地落实开展情况,以及检察机关如何做好民事诉讼监督工作召开座谈会。南通、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局、市律协的相关同志参加汇报。
赵鹏充分肯定了两地检察机关开展民事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他说,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正式专题听取审议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民事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这是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组成后第一次审议检察机关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视察组赴各地调研民诉法监督落实情况,就是为此次审议做充分准备。
赵鹏指出,近年来,我省民事诉讼案件逐年增多,涉诉信访也有所增加。民事诉讼活动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一直为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所关注。人大常委会选择此项专题进行审议,目的就是回应群众关切,加强民诉监督,提升诉讼活动质量,维护司法权威。修改后的民诉法实施迄今已半年,人大机关有责任视察法律实施情况,督促和保证民诉法在我省的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诉讼监督工作高度重视,召开了两次会议进行部署,同时出台了具体的文件对这项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2011年,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志军要求通过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解决执法司法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因此,有必要通过审议开展民事诉讼法律监督汇报,检查两年来决议执行的情况。
赵鹏希望通过人大常委会的视察和调研,以及专题审议,督促和支持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监督力度,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加强民行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科学发展。督促和推动各级审判机关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强化司法为民措施,不断提高审判质效,推动法检两院沟通协调,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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