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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检察官刘爱娟 承办案件300余件无一错案

2013-06-13 10:44:1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治新报 

 

    刘爱娟(左一)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提名奖”载誉归来

    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刘爱娟于2000年毕业后就职于惠农区检察院,2005年调至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从事检察工作以来,先后在反贪局、办公室、政研室、侦监处工作,无论在哪个岗位,始终秉持对公正执法的追求,对检察事业的热爱,坚持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优异成绩,树立良好的检察人员形象。2009年调整到侦查监督处工作以来,承办各类案件300余件,所办案件中无一错案,先后荣获自治区十佳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市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2010年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提名奖”。今年5月,刘爱娟获得石嘴山市首届青年五四奖章。

    勤奋好学

    刘爱娟深深知道,对检察官而言,也许一个个普通的案件没什么特别,但对于所涉及的当事人而言,则可能影响到他的一生以及整个家庭。带着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不敢有丝毫的马虎和懈怠,刘爱娟从小事做起,将每项工作都当成学习的机会,从文书校对、卷宗整理、单调繁琐的内勤事务做起,从基础的书记员做起,阅卷、摘抄、制作笔录、出庭记录……学习每一起案件,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2008年她克服工作任务重,家里年幼的孩子尚需照顾等困难,利用业余时间刻苦学习,顺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证。

    2009年刘爱娟被安排至侦查监督处工作,面对新的挑战,为了更好地适应检察工作的需要,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她从书本、从执法办案中学,虚心向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学习,在实践中增长知识和经验。2010年,作为宁夏检察机关参赛选手,刘爱娟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的第二届全国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业务竞赛中,荣获“全国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提名奖”称号。

    爱岗敬业

    “侦查监督工作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第一道关口,只有把好这道关口,公正才能得以彰显。”刘爱娟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执着地做的。

    王某、赵某涉嫌职务侵占、虚报注册资本一案就是她接手的第一起重大疑难案件。该起案件涉案金额大、涉及人员多,面对仅有15天的办案时间,面对38本厚厚的案卷,刘爱娟以高度的责任心、饱满的热情和斗志投入到这场战斗中,阅卷、讨论、分析、不厌其烦地反复审查证据,吃透案情,主动征求公安办案人员对案件的意见和看法,通过沟通,解决案件存在的问题和分歧,从而为案件的最终处理奠定坚实的基础。

    这次小试牛刀让同事们对刘爱娟赞许有加,因办案细致、效率高,领导还安排她负责审查备查案件、青少年犯罪案件。经过4年的历练,如今,她已成长为业务骨干。

    2010年,刘爱娟审查基层院办理的一起盗窃案,发现犯罪嫌疑人利用保安身份将场内钢材盗走,案值为3000余元,基层院错误定性以盗窃罪将犯罪嫌疑人批捕。她经审查后认为本案系职务侵占罪,但其涉案价值并未达到立案标准,应作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在向院领导汇报后及时纠正该案,并建议公安机关撤回。

    恪尽职守

    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针对未成年人的特点,刘爱娟大胆探索,坚持与犯罪嫌疑人家属、被害人及其亲属会面,了解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及被害方的态度,对其主观恶性、客观行为进行综合分析,在提审环节通过情感教育、法律教育,促使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思想得到转化。在办理惠农区武某等9人故意伤害案中,有7人系在校学生,通过认真审查案件事实,刘爱娟发现有4名嫌疑人属情节较轻,主观恶性不大,如对其逮捕不但会使这些孩子失去接受教育的机会,而且会让他们丧失信心,产生自暴自弃的念头,不利于他们改过自新,因此她大胆拿出审查意见,除对直接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嫌疑人逮捕外,其余4名犯罪嫌疑人均建议不予批捕,她的意见最终得到同事们的一致认同。

    廉洁自律

    做为检察业务一线的干警,刘爱娟始终能够严格要求自己,恪守检察官职业道德,慎言笃行,以身作则,廉洁奉公,踏实工作。她不仅严格要求自己,还注意团结身边的同志,她常说:“作为检察官,不能因为我的工作没有做好而让群众对法律失去信心,所以,努力办好每一起案件,让检察机关得到群众的认可,让法律受到大家的尊重。”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