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地方动态> 青海

《青海省湿地保护条例》出台

2013-06-13 09:07:2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工人日报 

日前,青海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青海省湿地保护条例》,将于2013年9月1日起施行,这也我国第一部关于湿地保护的省级地方性法规,为处于长江、黄河、澜沧江“三江源头”的青海湿地撑起法律保护伞。

据了解,截至2012年末,青海湿地面积达到816万公顷,占全国湿地面积的22.67%,居全国第4位。“十一五”规划实施后,青海投入资金近100亿元,进行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工作,编制完成了《青海省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5至2030年)》,建立了青海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信息员队伍,完成了省湿地保护管理体系数据库建设。2009年起,省人大常委会将《青海省湿地保护条例》纳入立法规划。(特约记者邢生祥)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