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陕西省公安厅获悉,省公安厅党委正式作出决定,号召全省公安民警向西安市公安局社区民警汪勇同志学习。
汪勇在2006年从部队转业后,分配到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韩森寨派出所当了一名社区民警。他从警7年来,在个人家庭十分清贫的情况下,不但没有消极悲观,反而以饱满的热情、旺盛的斗志、持续的干劲投入到社区警务工作中,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认真对待群众的每一件小事,真正把“保姆式”的贴心服务做到了群众心坎上,赢得了辖区群众的尊敬和拥戴,他用真心、热心和爱心塑造了公安民警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
他的事迹经诸多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极大反响,省委书记赵正永,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安东分别就汪勇同志先进事迹学习宣传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省公安厅党委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要学习他坚定信念、矢志不渝的政治本色,以社区为家,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学习他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爱民情怀,从身边小事做起,满腔热忱地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学习他扎根基层、无私奉献的职业操守,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敬业乐业、任劳任怨;学习他甘守清贫、严于律己的高尚品格,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民不移公仆之心,执法不谋一己之利,自觉维护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记者 韩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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