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谈会现场。黄毅国 摄
6月7日,广西检察机关第二次刑事申诉检察工作暨实施修改后“两法”工作座谈会在南宁召开。会议要求,今后一个时期刑事申诉检察工作的任务,突出强调要科学把握刑事申诉检察工作的职能定位,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全面强化、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适应职能拓展。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曾学愚,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蒙永山出席会议并讲话。
5年来,全区检察机关坚持有案必办、依法办理,始终保持较大的办案力度,及时办理了一批申诉案件。共受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申诉案件1317件,决定立案复查1176件,立案复查率89.29%;申诉案件办案质量不断提高,全区检察机关复查终结改变原处理决定128件,复查纠正率10.88%;逐年加大对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的办理力度,共受理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1688件,决定立案复查862件,复查终结提出抗诉意见102件。牢固树立该赔即赔、依法赔偿的理念,决定赔偿率和支付赔偿金额逐年上升,全区检察机关共受理赔偿申请258件,决定立案办理224件,立案率86.82%,决定给予赔偿160件,决定赔偿率71.43%,支付赔偿金和返还财产合计587.94万元, 有效保障了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全面发挥了救急扶困、促进和谐的积极功能,2010年至2013年3月,全区检察机关实际救助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1428人,发放救助金639.97万元。
蒙永山在讲话中指出,贯彻实施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规则》,做到依法监督、严格执法是当前一项迫切任务。控申检察部门要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监督与配合、监督与制约的关系,全面规范和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各级院要从加强法律监督、推进司法公正的高度出发,积极统筹人力、物力资源配置,抓紧为控申检察部门配备一些熟悉侦查、刑事检察、民事检察业务的精干人员,并提供调取证据、出庭支持抗诉所需的准备,帮助解决控申检察工作执法保障方面的实际困难。
曾学愚在总结讲话中强调,全区检察机关要以执法办案为根本,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对加强权利救济、维护自身权益的诉求和期待。进一步加大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的办理力度,在依法受理、全面审查的基础上,选准办好一批有影响的刑事审判监督案件。要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始终坚持及时受理、及时办理、及时答复的基本要求,下大力气从根本上解决办案效率低的突出问题,杜绝三年五载不给申诉人说法的现象。进一步增强办案效果,普遍开展释法说理工作,防止和避免因执法不规范、说理不到位引起申诉人对办案公正性的不信任、对办案结果的反对。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申诉案件开展监督工作。特别重视重复申诉、多次申诉、久诉不息、事关申诉人重大利益的申诉,重点加强对申诉人反映的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量刑畸轻畸重以及有枉法裁判行为案件的监督,对于原审裁判确有错误的案件要依法抗诉,坚决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记者梁洪 通讯员陈妙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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