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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奉化:将流动法庭开进医院

2013-06-09 09:40:1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王佩兰 周 燕

    78岁的徐老伯在医院里已经住了快大半年了,看见出现在病房里的法官,老人甚是激动。“法官啊,我想回家,你们快帮我解决了这事吧。”近日,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法院江口人民法庭将调解室搬到了病房里。

    2012年10月,78岁的徐老伯因肚子反复疼痛住进医院。当时,医生诊断为急性胆囊炎,给老人挂了丹参多酚酸盐的盐水。不料,挂完盐水后,老人出现了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后经医院CT检测,发现老人患了脑梗塞(俗称中风)。老人的家属认为,是医院的误诊引起。而医院方则认为,用药有可能导致患者出现头晕、呕吐等不良反应,但和脑梗塞没有直接联系,双方各执一词。今年4月,医院方将徐老伯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医疗费9000余元并搬离病房。

    承办法官在收到该案后,仔细阅读了案卷,第一时间去医院向徐老伯及其家属了解情况。5月20日上午,考虑到徐老伯年纪较大行动不便,且纠纷的双方主体都在医院,江口法庭决定将流动法庭开进医院,在病房里进行现场调解。

    到达病房后,法官先跟徐老伯拉起了家常,询问身体状态,了解子女工作情况,舒缓徐老伯的情绪。从2012年10月至今年5月,老人已经住院7个月了,老人急切表示,自己其实真的很想回家。

    听完老人的这一想法,法官知道,徐老伯其实是心里有气,跟医院方的沟通不到位才导致双方现在这种僵持的局面。而医院方因为徐老伯的“长住”,损失在持续扩大,也希望尽快了结这事。从早上8点30分一直到中午的11点30分,法官在双方之间进行了长达3个小时的调解协调工作,一步步地调整调解方案。

    在法官耐心细致的沟通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医院方免除徐老伯剩余的医药费,同时另外支付徐老伯补偿款6000元,徐老伯当日出院搬离病房。双方当场履行了该协议。

    “亏得你们来了,不来我还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家啊……”忙着收拾东西的徐老伯不忘对法官表示感谢。走出病房,候在门口的原告医院方也向法官表达了自己的谢意:“谢谢你们来这里办案,我们为这个事情头疼了很久,今天总算解决了。”

[责任编辑:季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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