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准确及时执行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积极开展民事行政监督抗诉中心工作,同时强化“多元化”监督格局形成,6月3日,贵阳市乌当区检察院与法院针对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工作,在多次研究、协商后会签了《乌当区人民法院 乌当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加强工作协调若干问题的意见》。
该文件着重对新修订后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新的职能: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执行监督等同级监督的内容、方式及回复期限作了规定。明确了法院对检察院的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应当分别在3个月、1个月内作出书面回复。
该检察院可以通过查阅行政诉状、行政处罚执行申请、行政裁判文书等途径了解本辖区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情况,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并建立了检察院的民事行政检察科与法院的立案、行政、审监、执行庭的沟通协调、信息互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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