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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新法院四大“妙招”有效解决送达难题

2013-06-08 15:54:5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中国法院网 

    广西大新县人民法院辖区位于桂西南边陲,与越南毗邻,边境线长43多公里,属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境内锰矿、旅游资源丰富,外来务工、旅游观光的人员较多,人口流动性大,且乡间村落分布较为分散,交通极为不便,送达难问题在该院显现得尤为突出。仅今年以来,大新法院联系不到当事人案件达13件,当事人拒签收邮寄送达法律文书案件4件,法官需直接上门送达法律文书案件62件,占全部民事案件受案数的13.71%。为此,该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主动创新法律文书送达机制,出台一系列“妙招”、“新招”,切实有效解决了送达难题。

    诉前送达。大新法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大多法律关系明确、诉讼标的较少,能够进行诉前调解的案件较多,且大多当事人都能在诉前调解时到庭,而一旦调解不成就拒绝参加庭审。为了避免此类情况发生,该院要求对于诉前调解不成功的案件,要于调解当日立案,并于当日送达开庭传票,从而收到了良好的送达效果。

    错时送达。很多当事人因上班、外出务工、忙于耕作等特殊情况早出晚归,法官在送达时经常遭遇“闭门羹”。针对该种情形,大新法院法官一改往日工作期间送达模式,主动放弃自己的休息时间,利用上下班前后、午休、夜间、节假日等时间送达,保证随时随地及时送达当事人,通过打时间差大大提高送达效率。

    拍照录像送达。有些当事人居住场所经常变换,甚至故意规避法院送达,与法院打“游击战”,为此,大新法院要求法官加大走访力度,通过走访村委居委、左邻右舍、工作场所等,了解受送达人的去向,并放宽留置送达见证人资格,见证人不只限于与受送达人有关的基层组织和所在单位的代表,对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征得本人同意,也确认其见证资格,在现场制作笔录并拍照、录像后作为文书送达的依据。

    和谐送达。针对某些当事人法律知识淡薄,对法院送达文书“冷对待”的情况,大新法院倡导和谐司法理念,加大释法力度,宣传法律法规相关知识,消除其收了相关文书就会导致败诉等错误观念及抵触对立情绪;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人熟地熟、善做群众工作的优势,邀请基层组织参与协助送达,促使受送达人“心平气和”地收下相关法律文书。(闭赋火 农玮萍)

[责任编辑:季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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