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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五中院廉政教育“四个突出”增强实效

2013-06-08 14:16:3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中国法院网 

    近年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四个突出”,突出案例警示,针对重点部门、特殊主体、特殊时段采用不同教育手段,进行差异化的“小灶式”廉政教育,增强了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突出案例警示。重庆五中院对近年来被查处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深入分析,撰写了《三名高级法官的沦陷》深度剖析材料,从中吸取教训。多次在全院开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活动,自编《思廉录》、《忏悔录》、《廉政文化作品集锦》等廉政教材,法院工作内网开设《党风廉政》专栏,打造廉政文化,用活生生的案例开展廉政教育。

    突出重点部门。重庆五中院对于审判执行部门,以“廉洁审判”、“廉洁执行”作为廉政教育主要内容,规范权力运行;对于综合部门,主要以“三不”(不打招呼、不说情、不当司法掮客)为重点教育干警,注意自己的言行。对廉洁风险较高的重点部门,坚持由分管院领导、纪检组长和监察室负责人进行专门教育,经常进行提醒。

    突出特殊主体。重庆五中院坚持对新晋级晋职人员、遴选新进人员以及书记员等特殊主体进行有针对性的廉政教育。近年来,对新提拔中干进行任前廉政教育21人次,对遴选新进人员进行岗前廉政教育52人次。院监察室还对因书记员工作中存在问题所引发的信访举报进行深入分析,进行纪律作风培训和廉洁自律教育。

    突出特殊时段。重庆五中院利用元旦春节年末岁尾等时机,集中开展“读书思廉”、“拒绝酒驾”、“节日防腐”等反腐倡廉系列教育活动,向全院干警发送廉政短信8500余条,接受教育干警达1650余人次。坚持每年春节前组织召开家属助廉座谈会,参加助廉活动的干警家属1360人次,形成院家协同助廉合力。柳光洪

[责任编辑:季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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