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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苍南法院落实便民举措提升司法正能量

2013-06-08 13:53:5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浙江法制报 

    今年1至5月份,苍南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390件、办结6306件,同比分别上升22.41%和23.16%,一线法官人均结案数122.94件,温州市排名第二,浙江省排名第五;有关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的各项主要指标,继续位居温州市基层法院前列。2012年,苍南法院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司法理论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温州市中院授予优秀法院。

    网格管理、组团服务

    初夏的浙南,高柳新蝉,池荷榴花。在双方家族长辈的见证下,被告张某等人当场偿还原告温某购房款71.5万元,打了多年官司的亲家间矛盾终于得到化解。这是苍南法院“网格管理、组团服务”工作模式的又一成功范例。

    被告张某和原告温某是亲家,原、被告之间经常有钱款往来,后因被告无法按期偿还原告欠款,双方于2010年11月25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将被告位于苍南县灵溪镇的一间房屋作价130万元出卖给原告。

    然而,当原告来收房时,被告却以双方是借款关系在先,受原告强迫才出卖房屋为由拒绝交房。为此,双方诉至法院。一审、二审法院均判决认定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被告应腾空并搬出涉案房屋。强制执行后,被告在涉案房屋前门搭建建筑物居住,在屋后搭建厨房,实施妨碍原告进出及居住的行为。

    为此,原告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排除妨害。苍南法院受理该案后,觉得双方系亲家关系,经过一、二审和“执行反复”,说明判决并不能解决双方久存的矛盾,调解是最佳途径,于是决定启动“网格管理、组团服务”工作模式。法院审判部门、执行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动,并联络社区、村居及当地家族有名望的长辈,多点协调,几经波折,最终促使两亲家握手言和。

    结合县域内乡镇、社区、村居的不同特点,合理划分“网格”,科学组建服务团队,最大限度地整合和利用各方面资源,进行“定点分片管理”,与派出所、司法所、乡镇基层组织形成“结对网格”,“多点联动”化解纠纷,使服务辖区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的力量最大化,这是苍南法院“网格管理、组团服务”工作模式的最大特色。

    同时,苍南法院通过网格信息管理平台,巡回审判、法律咨询、上门走访等方式,为辖区内的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援助,强化了能动司法,延伸了审判职能。

    法庭搬到交警部门

    审理周期长、事故赔偿“执行难”、群众理赔成本高等,历来都是困扰交通事故处理的“老大难”问题。为落实司法便民,苍南法院和苍南交警相互整合资源,把法庭“搬”到交警部门,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

    2011年6月3日,苍南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入驻该县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并指派富有审判工作经验的审判人员每周定时到巡回法庭,对受理的简易交通事故案件实行就地审理,调处矛盾纠纷,并与服务中心内的保险理赔大厅、调解室、法律援助工作室积极联动,形成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合一”,事故认定、纠纷处理、保险理赔、法律救济四位一体的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处理模式。

    今年5月,岳某与王某驾驶的两辆轻型货车发生碰撞,岳某货车侧翻,王某及岳某车内3名乘客受伤。事故发生后,肇事双方和保险公司对赔偿事宜始终未能达成调解,遂向交通巡回法庭提起立案申请。

    交通巡回法庭采取当场立案、开庭、调解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方式,最终促使各方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从案件受理到圆满解决仅用时半个小时,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平常需要半年以上才能解决的纠纷,交通巡回法庭最快20分钟就能成功调解。”苍南法院交通巡回法庭负责人介绍,交通巡回法庭还提供免费咨询和电话预约调解服务,只要事故双方愿意接受调解,可电话预约调解时间,避免调解冲突,减少往返次数。

    通过诉前保全,让赔偿不再“执行难”,是苍南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又一大便民法宝。

    根据法律规定,交警部门在对肇事车辆检验完毕后,必须无条件放行扣留的车辆。一些肇事者在拿回车辆后就玩起了“失踪”,即使有法院判决,受害者也难以拿到赔偿。而交通巡回法庭成立后,在交警部门认定双方责任、对相关金额作评估后,当事人就可申请财产保全。巡回法庭法官如果认为不采取保全措施将影响日后判决执行的,可于案件起诉至法院前,迅速对肇事车辆采取保全措施,等责任方赔偿后再退还车辆。

    据了解,苍南法院交通巡回法庭成立以来,共审结案件624件,80%以上案件均当庭调解、当庭履行,实际履行率达100%,无一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诉讼服务中心贴心便民

    环境整洁温馨,导诉指引贴心方便,这是记者初入苍南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第一印象。

    据了解,早在2011年3月,苍南法院就成立了温州市首家诉讼服务中心,提供集诉讼引导、立案审查、收费退费、立案调解、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10项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全程诉讼服务。

    “一站式”功能服务于民。通过整合十大功能,实行审查、立案、收费、登记、诉讼材料收转、信息、档案查询、判后答疑等“一站式”服务,使当事人能在服务大厅内一次性办结所办事项,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四个公开”取信于民。开展“阳光”立案,在每件案件立案时公开立案人员身份、公开立案流程、公开诉讼费收取、公开监督咨询电话,使立案过程随时处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取信于民,提高法院工作的社会公信力。

    人性化服务方便于民。在诉讼服务大厅内设置当事人休息等候区,为其提供饮水器具、笔墨纸张、复印、打字、电话、传真等便民设施。同时,规范司法救助行为,简化救助程序,关注困难群体,辅以工作人员“一张相迎的笑脸,一声亲切的问候,一杯暖心的热茶,一个满意的答复”,使当事人充分感受到司法工作的亲和力和人民法院的人文关怀。

    “诉讼引导”明示于民。案件受理条件、诉讼流程、收费标准等上墙公布,使当事人对办理程序一目了然,“明于心、便于行”,并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减轻他们的诉累和经济负担,避免矛盾激化。

    “病房法庭”彰显司法关怀

    今年5月24日,在苍南县第一人民医院的特护病房内,躺在病床上的被告人莫某,正侧身面向审判台听审。原来,这是苍南法院对一起涉嫌盗窃罪案进行的一次特殊庭审,这也是苍南法院今年第2次在病房内开庭审理刑事犯罪案件。

    2012年12月15日9时许,被告人莫某携带1把镊子来到苍南县灵溪镇城中路城北菜市场,用镊子夹走牛某外衣口袋里的1部联想牌手机(价值人民币355元)。被抓获后,在侦查期间,医生诊断发现莫某身体血管中有针头游走,正往心脏方向迫近。因此,公安机关决定对其采取监视居住,在医院特护病房执行。

    苍南法院在受理检察机关对本案提起的公诉后,为有利于被告人接受治疗,决定在特护病房设立临时法庭,对本案进行公开审理。庭审中,莫某当庭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真心悔过,并对司法机关的人性化安排表示感谢。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涉案赃物已被追回,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莫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应受到惩罚和教育,但惩罚和教育的目的是拯救人,而不是毁灭人。”苍南法院刑庭庭长告诉记者,“我们既要惩前毖后严格司法,也要以人为本治病救人。”因案制宜开展“病房法庭”等特色审判方式,这早已是苍南法院习以为常的便民举措。

    网上立案、网络调解、“环保法庭”、“少数民族权益保护合议庭”、“家事纠纷解决绿色通道”等特色便民审判方式,都是苍南法院近年来坚持司法为民服务宗旨的有益探索。让司法走近群众,在有力度的法律中加点温度,苍南法院为民、便民、利民的司法方式受到了当地群众的普遍好评。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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