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应新期望 传播正能量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届特约监督员聘任大会综述
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第二届特约监督员聘任大会。 记者 罗 霄 摄
自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聘任第一届特约监督员以来,特约监督员作为人民法院加强外部监督、搭建群众沟通桥梁的重要举措,充分展现了人民法院主动接受监督的积极态度,有效地顺应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公正的新需求。
2013年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第二届特约监督员聘任大会,从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以及专家学者和基层群众中,选聘了42名优秀人士,担任特约监督员。希望各位监督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发挥专业特长,努力为司法工作建言献策,不断深化司法公开、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不断推动人民法院的科学发展。
■延伸触角:
法院工作的监督员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主动建立起特约监督员制度,依法积极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有利于及时发现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方便社会各界了解并支持法院工作。
在《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工作条例》的规范和指导下,第一届特约监督员共参加相关工作会议14次,旁听案件庭审、听证10次,参加专项调研和视察活动5次,反映或传递人民群众意见、建议72次;60名特约监督员中,有57名参与了监督活动,占总数的95%;部分监督员多次参加活动,实际履职人数达232人次。
2012年10月12日,在庄严肃穆的法庭上,法官正有条不紊地剖析原、被告双方的争议焦点,坐在旁听席上的特约监督员们也陷入了思考。技术转让合同纠纷这一在经济活动中常见的现象,在裁判过程中,也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证据和要点,才能理清案件事实,分清责任承担。
“规范严谨的庭审过程以及法官高超的庭审驾驭能力,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对法院工作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特约监督员表示,会继续履行好监督职责,积极参与法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作为庭审观摩的组织方,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办的负责人说:“旁听庭审活动是特约监督员履行职责的方式之一,通过庭审观摩,能让特约监督员对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有更深的了解。”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还积极邀请特约监督员参与各项调研活动,力求进一步提高司法解释制定工作的科学水平。比如在起草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过程中,在制定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过程中,在修改完善强制执行法(草案)过程中……都分别邀请了特约监督员参加征求意见座谈会或实地调研,努力使司法解释的制定工作更加科学、合理。
参与法院的反腐倡廉工作和涉诉信访工作也是特邀监督员的重要职责,监督员的身影经常会出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国法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会议上。通过视察最高人民法院的申诉立案大厅、听取信访汇报等形式,监督员们了解到了法院涉诉信访的运行态势。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还通过通报工作情况、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办理监督员来信、组织开展问卷调查等形式,加强与特约监督员的联系沟通,保障特约监督员依法履职。
经过三年多的实践,特约监督员的监督触角已延伸到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真正地做到了以监催改,以察促进。
■广布复眼:
社情民意的信息员
“这次聘请的42名特约监督员,来自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与人民群众紧密联系,希望大家更加注重发挥民意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更加注重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更加注重调查研究,及时向最高人民法院反映基层的一手资料,传递人民群众最真实的声音。”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6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特约监督员聘任大会上,对特约监督员提出新希望。
特约监督员们对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近年来,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把握发展、稳定大局,进一步畅通民意,各项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社会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同时,就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司法改革、队伍建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基层法官队伍整体素质、推进反腐倡廉、加强司法宣传等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
“特约监督员能更直接地接触到法院工作,也能更直接地接触到群众,因而能向最高人民法院准确、翔实地反映社会上有广泛代表性的案件和情况。”连任特约监督员、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李扬作为监督员代表作了发言,并和全体特约监督员分享了他的工作经验。
特约监督员在履职过程中,通过反映或转递人民群众意见、建议、材料的方式,充当群众的传声器。诸如监督员搜集的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规范明星代言、打击食品药品犯罪等提案,都被最高人民法院采用,并最终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加以规范。
“监督员的意见是一面明镜,是宝贵财富,我们将虚心听取意见,认真改进工作,不辜负监督员对我们的信任,不辜负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周强对特约监督员作出的努力,表示了真挚的感谢。
为保证监督员们充分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周强明确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各部门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自觉将特约监督员工作纳入部门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和组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活动,切实推进特约监督员工作的开展。坚持“全院联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工作模式,积极为特约监督员依法履职创造条件,确保监督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不断拓展和创新工作方法,把邀请特约监督员参加重要会议、参与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草案论证以及观摩庭审、参与接访等活动规范化、常态化,确保特约监督员制度发挥长期作用。
高举话筒:
司法工作的宣传员
“我们要积极利用最高人民法院创造的机会,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法院工作,真正成为群众与法院工作的桥梁。”新当选的特约监督员,农工党成员、监察部驻国务院国资委监察局监察员黄宝荣在发言中坦言。
在信息化和新媒体时代,人民法院工作经常成为舆论焦点。特约监督员如果能利用纽带优势,当好法院工作的广播,用手中的话筒,多向媒体、向社会、向群众传递法院的声音,把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和广大法官无私奉献的情况,反映给人民群众,就能增加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和崇尚。
“特别要重点宣传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各项政策举措,宣传法官队伍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及感人事迹,进一步增进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特别是对基层法院和法官的信任,让社会更多地了解、理解、支持法院工作。”周强强调说。
为了让特约监督员更好地宣传法院的各方面工作,传播正能量,最高人民法院还为特约监督员订阅了《人民法院报》和《中国审判》,定期编发《法院工作通报》,寄送《民事再审审查工作动态》、《人民法院审判理念读本》等书籍,方便特约监督员更深入更有针对性地了解人民法院的指导思想和具体工作,让宣传工作有理有据、真实可信。
第二届特约监督员拥有更广阔的视角,在总结第一届特约监督员工作成功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周强希望,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丰富工作内容,进一步探索协助、配合特约监督员,依法行使监督职能的有效途径,把“依法有序、务实有效”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以更加积极、更加主动、更加坦诚的态度和更加科学、更加合理、更加有效的方式,努力做好特约监督员工作。
聘任大会上,周强指出,聘请特约监督员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对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面对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开展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这不仅仅是对特约监督员的期望,更是对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美好憧憬。(记者 史璞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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