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两个消防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实施领导分片、分行业责任制度,各职能部门协调互动,联合整治,拉萨老城区、昌都县老城区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整改初见成效。
公安机关主管和消防专业部门“全警动员”,督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9112处,收缴违规储存倒卖油品88644.35公升。社会各单位广泛开展消防“四个能力”建设,自查自改火患12000余处。全区2692 家重点单位全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备案、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和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报告备案等“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全面实施“红、黄、绿”三级消防安全动态管理,实现了地(市)、县(市、区)两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零火灾”的目标,广大人民群众自查自改和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和涉油涉气违法违规行为1364处,20多万人次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习。
为确保“两个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多次在会上专题强调并3次专门批示,洛桑江村主席签发政府令,颁布《西藏自治区零散成品油销售管理办法》,从政府规章层面规范严控油品销售行为。公安部高度关注,刘金国副部长今年5次批示肯定西藏消防工作全面进步、奋发有为,务实创新。(记者索朗达杰 普布次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