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切实加强便民诉讼,全力做到在思想上近民,在感情上爱民,在作风上亲民,在举措上便民。将工作做到田间地头,做到群众的院落里、炕头上,让司法变得更加具有亲和力。推动巡回审判常态化,让群众“少跑一次路、少等一分钟”,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不仅对法院的审理结果满意,也对法官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满意,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立案重在“贴心”。在立案大厅设立立案区、等候区、服务区等实行“一站式”服务。强化诉讼引导、风险提示、诉前调解等职能,做好诉讼疑问解答、诉讼材料接转、案件查询等工作,使当事人不跑空路,除不属于本院受理范围和材料不齐全,能够保证案件随到随立。
救助重在“关心”。充分关注贫困群众的司法需求,对追索抚养费、赡养费、人身伤害赔偿金、劳动报酬等案件,以及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本着严格审查,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积极减缓免其诉讼费用,确保经济上确有困难的群众也能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接访重在“真心”。设立群众信访接待室,坚持推行院长、庭长接访制度,接访领导能当面答复的,立即答复;不能立即答复解决的,耐心解释后,及时分类、登记、汇总,按程序分流到具体部门办理,全程实行督办和包案责任制。
诉讼重在“用心”。设立“巡回法庭”,破解偏远地区群众诉讼瓶颈。针对留守老人赡养纠纷突出且行动不便的案件,实行巡回审判,上门开庭。春耕、秋收等农忙时节,为了不耽误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同时将矛盾纠纷妥善及时的解决,在田间地头经常能看到法官的身影,他们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用最亲切的方式和最质朴的语言,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真情,很多案子迅速调解结案。
服务重在“细心”。新增接待室13间,且每间接待室有专人负责,既规范了法院的工作秩序,同时使当事人和来访群众不跑冤枉路,极大地方便了诉讼。(徐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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