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只能上不能下”的做法在青岛市城阳区行不通了。近日,青岛市城阳区出台“不胜任干部调整办法”。办法规定,通过科学评定,对不胜任现职的干部,将视情节轻重受到平职交流、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降职使用等处理。
办法分别从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廉洁自律、其他等5个方面,规定了5大类25个小项的认定标准,涵盖了不胜任现职的基本情形。在认定方法上,主要采取经常性考察、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信访举报查核、专项查核和专项测评等多种形式。城阳区还同时配套出台了不胜任现职干部专项评测办法。(记者宋学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