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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全面推行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沟通协调机制

2013-06-07 10:31:0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网 

    日前,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沟通协调会,总结十年来的沟通协调工作,将构建广东海事审判沟通协调机制的做法在全省涉外商事海事审判领域全面借鉴推行。

    据了解,自2003年开始,广东高院在最高法院监督指导下,与广州海事法院之间建立了海事审判工作沟通协调机制,通过实行年度业务通报和反馈、二审案件判前沟通和协助调解、重要信息和重大案件报告、案件质量评查分析、联合调研和培训、海事法官人员交流等六项制度,畅通了沟通渠道,整合了审判资源,解决了大量司法疑难问题,增强了矛盾纠纷化解的实效,使案件调撤率稳步提高、发改率不断降低,对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公正司法水平,增强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

    “这个机制是形成裁判共识、统一裁判尺度的极好方式,是创新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的有效途径。”出席此次会议的最高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指出,广东法院构建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沟通协调机制的经验弥足珍贵,为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

    江必新强调,树立我国涉外审判的公正形象,提高涉外审判的国际公信力,是法治中国背景下涉外审判的重要任务。希望广东法院充分发挥在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领域的排头兵、领头羊作用,充分利用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涉外专业委员会这一平台,把广东法院建设成为发现和解决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新情况新问题的大本营。

    省高院副院长徐春建表示,广东全省涉外商事海事法官将围绕实施精品战略的总思路,转变观念和思维方式,完善全省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沟通协调机制,统筹破解审判业务难题和统一裁判尺度,加强理论研究探索,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强化队伍建设,切实提升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公正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法制网)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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