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公安厅党委作出向西安市公安局社区民警汪勇同志学习的决定,号召全省公安民警向他学习。
陕西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介绍,2006年10月,汪勇从部队转业至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韩森寨派出所,成为一名社区民警。从警7年来,在家庭十分清贫的情况下,汪勇不但没有消极悲观,反而以饱满的热情、旺盛的斗志、持续的干劲投入到社区警务工作中,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对群众的每一件小事都认真对待,真正把贴心服务做到了群众心坎上,赢得了辖区群众的尊敬和拥戴,用真心、热心和爱心塑造了公安民警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人民公安报4月28日曾作报道)。
汪勇同志的先进事迹经媒体宣传后引起了陕西省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就汪勇同志先进事迹学习宣传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此前,西安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及新城分局也分别作出向汪勇同志学习的决定。(记者陈磊/通讯员郭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