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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前,检察官送来裁定书还考生清白

2013-06-07 08:15:1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从来没出过重庆,却被派出所通知在广东犯了罪。这会不会影响自己参加高考呢?随着高考的临近,高中生刘伟(化名)的担心也与日俱增。6月4日下午,重庆市长寿区检察院检察官张力川和同事来到刘伟就读的学校,给他送去了上午刚从广东寄来的刑事裁定书。

    “我们这次特意赶来,就是担心会影响到你的高考。”张力川将早上刚收到的从广东寄过来的刑事裁定书翻开,拿给刘伟看,并告诉刘伟,犯罪嫌疑人跟刘伟不是同一个人。“你可以放心参加高考了。”张力川拍拍刘伟的肩,叫他安心复习。

    2012年8月22日,刘伟在重庆的亲戚家过暑假,爷爷突然从老家打来电话,说派出所民警到家里来调查他的情况。

    原来,当年8月15日,一名年轻男子在佛山市某区一家蛋糕店内,趁一名女子不备,抢走了她的手提包。手提包内有一部手机和一个钱包,价值3000多元。男子很快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他自称叫“刘伟”,并提供了身份证号码和户口所在地。这些身份信息,与重庆高中生刘伟一模一样。

    今年3月5日,佛山市某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刘伟”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按照相关规定,“刘伟”应回到自己的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矫正。

    4月底,长寿区检察院在对“刘伟”进行社区矫正监督检察时,发现案情有蹊跷。“我们发现他的身份有问题。”张力川说。

    张力川根据法院判决书中记载的被告人身份信息进行调查,发现该身份信息所显示的刘伟并不是真正的被告人,同时,他们也了解到,刘伟马上就要参加高考。

    “这件事会对他有很大影响。”张力川说,他咨询过教育部门,虽然被宣告缓刑后,不会影响参加高考,但在高考录取时,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军事院校、师范院校和很多重点院校都不会收这样的学生。

    于是,检察干警于5月4日向佛山市某区法院发函说明情况。除了详细说明判决书上的被告人并不是刘伟,同时还强调,刘伟马上就要参加高考,这份结果,将对刘伟产生严重影响,希望法院能在高考前给一个回复。

    6月4日上午,张力川终于收到了佛山市某区法院的刑事裁定书,上面明确说明罪犯“刘伟”的身份有误,应予更正。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