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创新举措,积极延伸行政审判职能,在行政审判工作中着力体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意识,促进司法与行政互动机制的健康发展。
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工作,优化司法环境。安乡法院始终坚持把行政审判工作置于党委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之下,凡涉及行政审判的重要事项、重大案件都能及时向党委、人大报告,积极争取党委、人大对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关注与支持。邀请党政领导、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观摩行政案件的庭审,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和指导,为他们提供了深入了解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平台,争取他们对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支持,努力扩大行政审判的影响,促进行政审判的可持续发展。
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络沟通,监督依法行政。在促进依法行政工作上,根据行政审判工作中发现的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难点和普遍存在的问题,安乡法院与行政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向行政机关提出合理化建议,主动要求行政机关接受法院的法律指导,通过这类良性互动机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主动邀请政府、行政机关参与法院行政审判调研会和座谈会,加强联系与沟通,最大限度地争取他们对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理解和配合,促进行政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据统计,该院通过主动联系,将行政诉讼案件的协调率提高到了89.87%。
强化审判监督职能,保护合法权益。一方面安乡法院狠抓行政审判质量,严格依法审理各类行政案件,牢固树立办案质量第一的观念,按照“加强多元协调,节约审判资源,降低诉讼成本,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思路,在行政诉讼中强化和谐意识,着力做好协调和解工作。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建议由行政机关完善或改变行政行为,补偿行政相对人的损失,并裁定准许行政相对人自愿撤诉,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公正及时的司法保护;另一方面,安乡法院在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时,严格把好审查关,从申请主体资格、适用法律法规、处罚所依据的事实、处罚程序四个方面依法进行审查,为行政机关依法实施的行政行为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
创新工作举措,化解行政争议。安乡法院注重行政审判的释明答疑工作,在立案审查阶段、案件审理中和判决后,积极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权,在当事人对法律理解不清、对裁判结果产生疑问时,要给予要耐心的讲解,使其输赢明白,减少对因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不服而引发信访和缠访事件发生。对房屋拆迁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安乡法院创新性地实施裁执分离模式,有利于规范依法拆迁,促进合法合理行政。(李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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