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检察院严格按照“四化”建设要求,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全面服务工作大局,着眼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不断创新工作机制,营造了政通人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在保障辖区社会稳定、促进法治建设等方面作出了不懈努力。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在全市基层院规范化建设考核中排名前列。2013年,该院获评第五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这是该院继2005年、2009年之后第三次获此殊荣。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
保障社会稳定
两年来(截至2012年11月),龙岗区检察院受理提请逮捕案件9163件13359人,批捕8446件1214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899件13989人,向法院提起公诉9207件12950人。公诉部门人均年办案172件,侦监科人均年办案323件。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他们在工作中坚持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快捕快诉“三类案件”,建立“三打”案件绿色通道,克服案多人少的压力,不断提高办案进度。2012年,该院提起公诉“三类案件”592件1182人。
他们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轻微刑事案件等依法适用从宽处理,共对1202人作出不捕决定,对314人作出不起诉决定。首次尝试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启动社会调查制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该院结合办案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两年来受理控告申诉379件782人,集体访9件,首办责任制案件48件,检察长接访59件;受理举报线索144件。控申举报接待室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该院维护特定群体的合法权益。与在押人员谈话300余次,处理在押人员控告、申诉53人次,办理对生效判决不服申诉案件1件;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察监督,纳入社区矫正的监外罪犯141人。2011年,在全区87个参评单位中该院以总分第一名的好成绩被评为“龙岗区2010年信访工作绩效考评优秀单位”。
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
促进廉政建设
两年来,该院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在民生领域、群众关注的领域积极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共查处职务犯罪案件63件88人。查处了厦深铁路拆迁系列案件、涉案金额达1500万元的坪山新区邹某等人贪污案、坪地街道原书记张某等人受贿案、区产权登记中心王某等人滥用职权案等,有效打击了“违建保护伞”,斩断了一条国土产权登记工作人员与中介勾结规避国家限购政策的利益链。其中区产权登记中心王某等人滥用职权案是广东省查处的首例二手房交易领域职务犯罪案件。
该院积极开展同步预防、行业预防、个案预防,注意发挥检察建议的实效。先后针对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组织开展预防宣讲53场次,提出预防检察建议25份,参与编印“三打两建”宣传手册,派发各街道单位近3000套;与区纪委联合制作宣传片《悔与思(三)》和警示教材《警钟长鸣(二)》;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多功能展厅;进一步完善行贿案件查询机制,受理行贿档案查询983次。
积极履行监督职能
维护司法公正
该院积极依法开展侦查诉讼监督,两年来共提前介入疑难复杂、影响重大案件1195件;召开检委会45次,受理业务部门提交检委会讨论议题382件;接待当事人、律师查询9667余人次,安排律师阅卷1459人次,电话查询522人次,网上查询75人,触摸屏查询1305人;启动办案质量考评工作,对110件疑难复杂案件进行了考评;对《检察意见书》、《检察建议书》和《纠正违法通知书》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发出《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1024份,发出《检察建议》35份;受理刑事赔偿案件13件;提出刑事抗诉8件、民事抗诉25件;提出量刑建议6854份;开展“另案处理”专项清理活动,发现各类侦查违法事项414项,追捕10人。
该院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牵头组织辖区内信息共享平台的安装和联网运营工作;建成了深圳市首个职务犯罪案件视频会见系统;完善了看守所讯问室的同步录音录像和远程控制指挥系统的建设;在深圳市检察系统中首次采用全高清DLP拼接屏技术对高清视频会议系统进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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