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三论深化平安中国建设
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以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的需求为导向,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目标,全面加强社会治安工作,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安全是平安建设的核心价值,安全失守,意味着平安建设失职。当前我国社会治安大局总体稳定,但是不断拓展的治安领域、日益复杂的治安形势,对平安建设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制约平安建设深入开展的突出问题,一个一个地攻坚克难,确保取得实质性进展,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稳步提升。当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主要因素包括:刑事犯罪高发且呈现职业化、智能化特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频出,生态恶化、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突出,个人信息保护形势严峻,等等。面对新问题、新挑战,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在传统平安建设工作的基础上,拿出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
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必须坚持专项打击重点整治原则。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打黑除恶、治爆缉枪、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打击“两抢一盗”、打击拐卖妇女儿童、打击电信诈骗、打击非法集资等专项行动,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的专项治理。针对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治安隐患要强化重点整治,最大限度地消除治安盲点。要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哪里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的原则,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地解决社会治安重点难点问题,下力铲除人民群众身边的治安毒瘤。
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打击犯罪只是平安建设的一方面,更重要的还是要建立打防管控一体化运作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真正形成疏而不漏的“天罗地网”。各级政法综治部门既要提升技术管理手段和管理能力,实现管理的网络化、信息化,又要坚持走群众路线,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实现管理的社会化,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必须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对易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和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要有完善的救治和管理机制,对重点物品要有健全的管控机制,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要有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严防重大恶性案件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必须强化服务民生的理念。“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安全一头连着社会发展,一头连着千家万户。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把保障安全与服务民生结合起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要大力加强交通运输、消防、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以安全促服务。在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中,要力争安全保卫与方便人民群众两者平衡,努力实现安保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是平安建设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是平安中国建设的基础和根本,只有夯实基础平安中国建设才能迈上更高的起点。(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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