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宣判一起跨辽宁、内蒙古、吉林的罕见骗婚案。骗婚团伙12名被告人犯诈骗罪,一审分别被判处3年至8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被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以谭某、王某为首的12人骗婚团伙为牟取非法利益,自2010年起,在辽宁省新民市、吉林省白城市等地,先物色大龄未婚男子,然后联系内蒙古方面的团伙成员,并找人冒充新娘及其父母与被害人及其家人见面,最后博得信任收取巨额彩礼。两年间,共行骗数十起,共计骗取钱款150余万元。
法院认为,谭某、王某等12名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谭某有期徒刑8年,判处王某有期徒刑6年,另10名被告人也均获有期徒刑,所有被告人均被并处罚金。(记者谭彦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