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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作证可获补助

2013-06-05 15:33:4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安徽日报 

公民有举证的义务和责任。但在以往司法实践中,因怕打击报复,或因路途等原因认为会花冤枉钱,很多证人不愿作证。检察机关提醒,证人作证不仅可获补助,还可申请保护以防打击报复。

新《刑事诉讼法》规定,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同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还可向司法机关申请保护,以防打击报复。这些规定,完善了我国证人作证制度,有助于解决证人后顾之忧。

在对一起容留未成年少女吸毒案审查起诉时,犯罪嫌疑人始终拒不认罪。为获取关键证据,武汉市汉阳区检察机关多次联系受害的未成年人罗某及其家人,同时结合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提出可对罗某从四川到武汉作证产生的费用给予补助。最终,罗某在兄长陪同下前往武汉就案情作出陈述。面对受害人作证的同步录音录像,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基本供认,案件得以顺利起诉。

调查结束后,检察机关对罗某及其兄长的交通、住宿、就餐、误工等费用补助近2000元。这是武汉司法机关首次依法律规定发放“证人补助”。(李劲峰)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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