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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分院受理交通事故责任案件存三难

2013-06-05 11:21:1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记者今天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2010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再审案件20件。

    据分析,该类案件存在“三难”:受害方当事人生活难。受害者往往丧失劳动能力,失去收入来源,或因死亡造成其家庭生活困难;当事人及时获得足额救济难。在原审中,为迅速获取资金进行医疗救治、处理善后,受害方往往会放弃部分权益,与肇事方达成协议。嗣后又以原协议不公平、金额过低与损失相距较大为由向法院申请再审。同时,肇事方相当部分是摩托车车主,收入较低且普遍没有购买交强险和商业险,导致赔偿能力较低,难以足额赔付受害方损失。加之保险公司常以免责条款抗辩免责,进一步加剧偿付赔款难度;纠纷实质化解难。伤残等级鉴定、交通事故认定等材料,通常要占用较长时间。进入再审的案件,往往要经历原一审、二审,申诉复查、抗诉以及再审一审、二审程序,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双方对立情绪持续发酵,不易化解。(记者 徐伟)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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