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今天发出首个反家暴人身保护令民事裁定书,禁止丈夫石某殴打妻子孟某。这是武汉市首例反家暴人身保护令案。
5月28日,因不堪忍受家庭暴力,年过60岁的孟某向江岸区法院西马法庭提起离婚诉求,并提出人身安全保护申请。孟某诉称,1982年起,她和孩子就经常受到丈夫石某的家庭暴力,人身安全毫无保障。她向法庭提供了自己被丈夫殴打后受伤的照片、报警记录、派出所证明等。
6月4日,江岸区法院向石某送达民事裁定书,禁止其殴打孟某,否则将视情节予以罚款、拘留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江岸区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该院因家暴引起的离婚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2010年85件、2011年101件、2012年163件,今年第一季度已有54件。(见习记者 刘志月 记者 胡新桥 实习生 雷露微)
·湖北武汉用科技手段为高(中)考护航
·湖北武汉汉阳:让民企共享预防成果
·湖北武汉:完善社会危险性证明机制
·湖北武汉启动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湖北武汉破涉枪涉黑系列案178起
·湖北武汉东西湖:工程标的额过千万须报备
·湖北武汉东西湖:工程标的额过千万须报备
·湖北武汉江夏:民警迅速救援不慎坠楼女童
·湖北武汉城管上门“举牌执法”追缴50元罚款
·湖北武汉举办庆“五四”职业生涯规划讲座
·湖北武汉启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专项机制
·湖北武汉江岸检察院送法进社区关爱空巢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