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额敏县公安局的57名农村(社区)警务室民警被任命为所在行政村、社区的党支部副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成为穿警服的“村官”。
为把警务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近距离打击犯罪、零距离服务群众、优化巩固基层组织建设,额敏县公安局推出警务室民警兼任“村官”制度,并得到额敏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委组织部和县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做好警务室民警在村(社区)兼职工作的通知,为社区民警兼任“村官”提供了组织保障。目前,57名民警“村官”已全部就位,并依照公安机关和地方党委双重管理的原则,履行维护社会治安和服务群众的职责。(记者 兰泽东 /通讯员 丁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