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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推“污染者付费”制

2013-06-04 15:51:4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安徽法制报 

广东近日发布《关于规范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价格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将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试行生活垃圾限量排放、超量加价计价制度。

根据这份指导意见,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要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把生活垃圾处理费与清洁卫生费合并收取,以减少费用,防止重复收费,杜绝各类乱收费。同时,综合考虑当地各类生活垃圾的结构,逐步将现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分类简化为居民类、行政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这三类。而且,广东将会推行计量收费。(周羽)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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