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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城启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2013-06-04 14:56:0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江苏法制报 

    5月29日,宿迁市宿城法院刑庭副庭长王梅玲制作了一份犯罪记录封存决定书,并在未成年被告人小伟(化名)的犯罪档案卷宗的右上角,郑重地敲上了“犯罪记录封存”六个字,然后送到法院档案室进行单独封存管理。今后,小伟的犯罪档案,除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任何机关和个人不得查询,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这也是新刑诉法实施以来,宿城法院首次启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

    王梅玲介绍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据悉,宿城法院自2011年至今共审结90件125人未成年人犯罪,由于该院注意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加强管理,未给未成年人的生活带来消极影响。全面推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将在预防、挽救、矫治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方面取得积极效果。(通讯员 朱来宽)

[责任编辑:季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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