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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学习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会议精神

2013-06-04 14:19:2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江苏法制报 

    淮安传达学习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会议精神

    为公正司法提供更优良舆论环境

    5月31日,淮安中院在淮阴区法院召开全市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分析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宣传工作形势,对照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对新闻宣传工作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全市法院对新媒体环境下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责任意识,努力为公正司法提供更加优良的舆论环境。

    近几年来,淮安两级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不断创新新闻宣传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新闻宣传水平,取得了较为显著的宣传业绩:在全省较早地成立了宣传机构。自2000年起,中院便成立了专门的宣传机构,基层法院也明确了专人负责宣传工作;不断拓展宣传平台。与淮安日报社和淮安广播电视台分别联办了《法庭内外》、《法院在线》等专题专栏;全市9家法院分别开通了法院网站,并开设了法院官方微博,其中中院微博“粉丝”量已接近百万;舆情引导工作不断趋于成熟。对网友反映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内有专人阅处,最短时间内做好督办交办,最快时间内给予回复交办结果;多种形式开展司法宣传。每年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等传统媒体发表新闻宣传稿件5000件以上,稿件的质量和数量均居全省法院前列;每年通过网络直播案件庭审活动累计500余场次;每年通过“法院开放日”开展“网友看法院”“媒体看法院”“社区群众进法院”等各种系列活动,使普通民众通过与法院零距离接触,消除了对法院工作的神秘感,增强了理解与互信。

    淮安中院副院长王长根要求,贯彻全国新闻宣传工作会议,要在“三个意识”、“三个围绕”和“三个保障”上下功夫。“三个意识”,即服务意识,围绕审判大局,服务全体干警;品牌意识,能够在全省、全国有影响;危机意识,掌握宣传规律,不断争先创优。“三个围绕”,即围绕时代特点,紧贴现实需求;围绕工作大局,紧贴党组部署;围绕热点难点,紧贴群众需要。“三个保障”,即保障人员到位,建立全市法院通讯员队伍,将肯钻研、能动笔的人放到宣传岗位上;保障奖惩政策,实施重点宣传,重点奖励;保障物质经费,为新闻宣传配备必要的硬件设施,为争创“全国优秀法院”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奠定坚实的基础。(特约记者 余增明)

[责任编辑:季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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