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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为校车系上“安全带”

2013-06-04 13:44:4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吉林日报 

    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社会问题。一个孩子牵动一个家庭,每个家庭的幸福牵动整个社会。多年来,全省各级交警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多次对普遍存在的“黑校车”超员、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进行打击治理,但治标不治本,整治过后往往违法现象又有反弹。

    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同年4月5日以国务院第617号令公布施行。《校车条例》的发布实施,将校车安全管理纳入法制轨道,明确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校车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责权限,为公安交警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校车安全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近几年,我省始终把“推进中小学生上下学车辆统一管理、努力保证交通安全”作为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2011年省政府补助校车管理经费5000万元,2012年给校车补助达到1亿元。我省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承担起校车交通安全工作,全力保证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

    开展校车排查工作

    校车安全问题最大的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学校。这些学校的学生家离学校较远,很多家长迫于孩子上学难,私自雇佣一些个体微型面包车、摩托三轮车、农用三轮车、电瓶三轮车等,几个或几十个学生同乘一辆车上学;一些车的车况、稳定性、安全性很差,有的甚至是改装车、报废车、畜力车等禁止载人的车辆,也就是“黑校车”,这类车交通违法现象和交通事故频发。

    去年以来,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配合教育行政、交通运输部门,对正在运营的接送学生车辆持续不断地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下发文件要求各地交警部门,按照《校车条例》规定的校车使用许可条件、驾驶人资格条件,对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进行严格检查并登记备案,切实掌握底数。对符合条件的,要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按照《校车条例》规定,办理相关运营手续和校车使用许可、标牌、驾驶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要责令停止接送学生。在此基础上,积极配合教育行政、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开展校车使用需求调查研究,对需要配备校车的学校、配备的比例、运营的组织形式、过渡期时限、运营企业的组建等问题,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实现校车运营的专业化、规范化。

    今年3月,在中小学生开学之际,长春交警支队积极组织民警深入到辖区学校、幼儿园开展校车安全大排查工作,一方面进一步掌握每所学校、幼儿园校车的行驶线路、运行时间等基本情况;另一方面认真查验驾驶证、行驶证、保险证,核对校车驾驶员的驾驶资格,并对校车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坚决严禁不具备校车驾驶员资格的驾驶员行车上路。通过检查,摸清了校车驾驶人底数、学生数、运行时间和路线、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为加强校车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

    前郭县交警支队在排查清理中了解到,前郭县现有中小学校180所、国办幼儿园2所,在校生58702人,乘专用校车人数4012人,登记接送学生车辆162辆、驾驶员162名。现有的接送学生校车为县政府统一购置的制式客车,但是,部分学校的校车还不能满足接送学生的需要,有乘坐“黑车”、“病车”等现象。前郭交警大队及时敦促学校、幼儿园对在用接送学生车辆按照《校车条例》的有关要求办理校车登记审批手续,规范校车标识,并纳入学校、幼儿园的正常管理,落实交通安全谁主管,谁负责主体责任。对没有按规定办理校车审批手续的,加强管控,主动告知。对执勤中查处的接送学生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和涉及接送学生校车交通事故情况的,及时向学校、幼儿园和教育行政部门发函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对相关学校、幼儿园进行重点整顿,取得较好效果。

    履行校车资格审查

    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严格按照《校车条例》规定,建立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依法履行校车使用许可审查、校车标牌核发、校车驾驶资格审批等职责。县级公安机关负责审核校车驾驶资格申请人的犯罪、吸毒行为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市、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审查使用校车许可申请,根据当地政府批准决定核发校车标牌,审批校车驾驶资格。依法对校车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严格检查,认真检查车辆座位数和载人数、校车外观标识,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逃生锤、灭火器、急救箱配备以及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等情况。组织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审验,处理交通违法、清理交通违法记分,对有违法记录的驾驶人组织开展安全警示教育。

    保证校车通行安全

    5月10日17时,正在长春市人民大街卫星广场执勤的南关区交警大队民警发现一辆大客车明显超员,他立即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为吉林省华阳旅游汽车公司车辆,受雇于东北师大附中作为校车使用。由于当日情况特殊,学校突然接到通知,提前放学,结果造成运力不足,出现超员现象。该车超员14名学生,达到超员20%以上,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驾驶人将面临一次性记满12分,驾驶执照被降级的处理,如果想继续从事驾驶大型客车、校车等车型,必须要5年以后才能重新申领驾驶资格。驾驶人还要参加为期一周的交通安全法规学习,并参加相关法规考试合格后,才能继续驾车。从事运输企业的法人或者负责人,被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以上处罚通报给道路交通部门和教育部门,列入安全隐患“黑名单”,学校也被交警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加大对学校周边交通环境的治理力度,协调各方面保证学校门前路段警示、提示标志和减速障碍设置齐全。在地处繁华街道或交通状况比较复杂的学校门前上学和放学期间要有警力,维护好交通秩序,确保安全。坚持一校一警工作制度,加强对运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的安全性能检测,校车司机要持证上岗。加强对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和管理,建立少年儿童上下学“安全通道”,向辖区中小学校派驻交通安全辅导员。

    接送学生校车的驾驶人很多是个体业主,为了追求利益,存在超员、超速等违法情况,有的驾驶人驾龄短、驾驶经验不足,缺乏处置保养、车辆突发事故的能力。一些学生、教师及学生家长交通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为了出行方便,有车即乘,存在乘坐超载车、“黑车”、“病车”等现象。校车行经路线存在隐患。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校车行经路线一般都是从村屯通往乡镇所在地,道路隐患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乡村道路缺乏完备的交通安全标志和标线,由于村道交通基础设施不够完善,道路狭窄,所以往往没有交通标线和路口标志、警告标志等设施,上下学途中,尤其是冬天,道路清雪不到位,缺少照明路灯,校车驾驶人开车只能凭经验,很不安全。因而带来了较多的交通安全隐患。

    全省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本地校车出行时间、路线,科学安排警力部署,结合“护卫天使行动”,通过女子交警队、护学岗加强道路通行秩序管理,确保校车安全通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涉及校车的伤亡事故。同时加强城市校车通行时的交通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长春、吉林、通化、白山等地明确了校车的优先通行权,校车可以在公交车道上行驶,同时对校车超速、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监督,依法查处。校车超员的,及时通知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转运学生,消除违法状态,并通报教育行政、交通运输部门。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机动车,严格依法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和所有人。对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严格依法处罚。对校车驾驶人因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原因,不符合《校车条例》规定的校车驾驶人条件的,坚决依法取消校车驾驶资格。对其他机动车辆不避让停靠上下学生校车的,严格依法查处。

    为了确保中小学生及幼儿的道路交通安全,榆树交警大队根据当前接送中小学生及幼儿的非法营运车辆较多、交通安全隐患较大,特别是超员现象严重的实际情况。联合交通、教育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非法营运校车专项整治行动。从5月9日开始到目前,交警大队抽调16名干警,分成4个行动小组,与教育、交通部门相配合,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在全市范围内,对接送学生及幼儿的非法营运车辆进行集中依法从严整治。从严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手续不全、无资质车辆及驾驶人员从事接送中小学生上下学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利用报废车、拼装车、农用车接送学生交通违法行为。行动至今,共查处违法接送学生车辆66台次,转运学生362人次,查扣接送学生报废车2辆、农用车4辆、三轮摩托车6辆,处分违法驾驶员71人次,有力地打击了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确保了全市广大中小学生及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

    源头监督安全管理

    全省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积极配合教育行政、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指导、督促学校和校车运营企业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落实校车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深入学校和校车运营企业,检查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吉林市船营区在2012年接送中小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中,逐步建立起职责权利明确、运行规范有序、满足实际需要的安全管理机制:一是实施“政府协调运作、社会车辆运营”的管理模式,明确车辆运营主体。二是实施多部门审核准入方法,严格接送准入程序。三是实施严格的资格审查方式,确保车辆和人员达标。四是实施补贴扶持政策,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区政府为每名乘车学生每天补贴2元钱给车主,并出资缴纳乘车座位险130元/年(座),最高保额50万元。2012年政府补贴和保险费近百万元。五是实施严厉的交通整治手段,规范校车运营秩序。六是实施系统的安全教育工程,强化安全知识教育。七是实施具体的制度体系建设,健全包保接送制度。八是实施规范的管理档案细则,完善车辆档案管理。目前,船营区中小学标准校车已由年初的零辆增至13辆(450多个座位),全区2000余名乡镇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逐渐乘上规范校车。今年,他们加大标准校车的更换力度,力争年底前,标准校车拥有率达到65%以上。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教育行政、宣传、司法、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校车安全宣传活动。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开展校车交通安全教育,编写校车交通安全手册,提醒广大学生乘坐校车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深入校车运营企业,对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紧密结合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宣传媒体,通过网络征集热心“粉丝”参加文明交通公益活动、向手机用户发送交通安全提示短信和公益彩信等形式,广泛开展“礼让校车、从我做起”、“文明交通、从礼让校车开始”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倡导全社会自觉礼让校车,努力营造关爱学生、礼让校车的氛围。 金鑫 记者董鹏宇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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