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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刑事科技去年直接破案六万余起

2013-06-04 11:13:4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近年来,山东公安机关将刑事科学技术建设作为实施科技强警战略的重要环节,高点定位,屡破瓶颈,实现了全省刑事科学技术整体水平和实战能力的显著提升。2012年,山东公安机关利用刑事科学技术直接破案6万余起。

破解人员不足、队伍不稳、保障不力“三大瓶颈”

10年来累计投入刑事科学技术建设资金15.6亿元

山东省公安厅高度重视刑事科学技术工作,确立了“科技强警,刑侦先行,刑事技术优先”的工作思路。2009年,山东省公安厅下发了《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公安刑事科学技术工作的意见》;2013年4月,又下发了《山东省公安刑事科学技术发展三年规划(2013-2015年)》,对全省刑事科学技术工作发展的总体思路、奋斗目标和主要措施作了全面部署。

刑事科学技术要不断发展进步,人才是关键。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广开渠道,合理配置警力资源,先后从中国刑警学院、山东警察学院、山东大学等院校引进470多名优秀毕业生充实到刑事技术队伍,使全省公安刑事科学技术队伍的知识结构逐步改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目前,全省刑事技术专业人员达2200余人。

为保持刑事技术队伍的稳定,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通过提高机构规格、扩大机构数量、增设领导职位等方法,解决技术人员的职级待遇,并在表彰奖励、评先创模活动中向技术部门倾斜,有力地保持了队伍稳定。

2002年以来,山东省公安厅连续10年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大量配发技术器材,总金额达1.7亿余元。连同市、县财政配套投入,全省累计用于刑事科学技术建设资金达15.6亿元,新增技术用房4万余平方米。

实施规范化、现代化、信息化“三大工程”

指纹、足迹、DNA等数据信息实现网络化运行

山东公安机关注重刑事科学技术的基础建设,深入实施了规范化、现代化、信息化“三大工程”建设。

山东公安刑侦部门从2001年开始对全省技术室进行等级评定,推出了潍坊寿光市、济南历下区等技术室建设示范单位。2003年,公安部部署开展全国技术室等级评定后,山东公安机关省、市、县三级联动,建设了一批基础设施和装备一流的专业实验室。截至2011年底,全省一级示范技术室达72个、一级技术室69个,数量均居全国第一。

为加强刑事科学技术的现代化建设,山东省公安厅将实验室认可列入对市级公安机关的绩效考核,统一建设标准、统一规划指导。各市级公安机关相继启动了刑事科学技术用房建设,并配备了现代化仪器设备,使全省刑事技术硬件建设水平有了质的飞跃。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已有12家鉴定机构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

山东公安机关建立完善了指纹“三级建库、多级采集查询”的网络化运行模式,共搜集存储指纹600万人、现场指纹80余万枚;建立联网运行DNA实验室36个,数量位居全国第一;全省还研制开发了集信息研判、实战应用、指导管理于一体的山东现场勘查信息研判平台,实现了省、市、县、派出所四级联网,通过研判,破获了一大批多发性、跨区域系列案件。在足迹自动识别系统建设方面,建成了覆盖全省的足迹数据网络,存储现场和违法嫌疑人足迹近40万枚,提高了足迹在流窜作案、跨区域案件侦破上的应用率。

提升现场勘查、检验鉴定、科研创新“三大能力”

年均勘查各类“小案”现场15万余起

为使刑事科学技术能更好地服务于实战,山东公安刑侦部门落实现场必勘要求,不断提升检验鉴定能力,以训促战,以战促研,全省科研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明显增强。

山东公安刑侦部门坚持实行专业队勘查制度。省和各市刑事技术部门设立现场勘查专家组,负责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现场勘查和工作指导。他们还在派出所设立现场勘查技术员,对小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进行现场勘查,年均勘查各类“小案”现场15万余起。“大案”、“小案”分类勘查,专职技术员和派出所技术员有机互补的现场勘查模式,有力地促进了“现场必勘”工作目标的实现。

为全面提升公安机关的检验鉴定能力,山东公安刑侦部门制订了一系列检验鉴定标准化制度,着力在优化鉴定资源配置、加强检验鉴定手段建设、拓展检验鉴定范围、提高管理水平和鉴定能力上下功夫,带动了全省公安机关检验鉴定整体实力的提升。

山东省各级公安刑侦部门还紧密结合执法实践进行创新,注重现场勘查和检验鉴定技术方法的自主创新和引进吸收。近年来,全省刑事科学技术部门共有160余项科研成果分获国家发明专利、山东省和省公安厅科技进步奖。(记者 李嘉庆 /通讯员 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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