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西峡县法院办案法官组织村组干部和群众一起座谈,了解社情民意。
在行政审判工作中,西峡县人民法院把一起起“民与官”之间的矛盾化解在司法为民之中,谱写了一曲曲官民和谐鱼水情深的乐章。
“张法官,俺再也不上访啦,你们为俺的事跑前跑后,俺也知道俺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只要能拿回俺被扣押的东西,赔偿点损失就满足了。”刘老汉拉着西峡法院法官的手感激地说。
这是一起异地案件,南阳中院指定由西峡法院行政庭审理。年逾六旬的刘老汉常年靠在街上摆水果摊维持生活,该县综合执法局在对该县城区道路进行整治时,对违章占道经营行为进行纠正。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综合执法局以刘老汉不服管理,违章占道影响市容为由,将刘老汉的水果摊依法进行扣押,为此,双方发生肢体接触,造成刘老汉身体损伤,刘老汉多次上访,要求讨回公道。西峡法院一审判决扣押刘老汉物品的行为违法,判决赔偿其财产损失277.5元,人身损害赔偿金1200元,刘老汉收到判决书后不服,以赔偿太少为由提起上诉。后经西峡法院和二审法院法官苦口婆心做工作,用法、用理、用情终于打开了刘老汉心中的“锈锁”,自愿申请撤回了一审起诉及二审上诉,这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西峡法院每办理一起行政案件,都要首先从情、理、法考虑,不但要维护政府和行政执法单位的权威,还要处处为老百姓着想,把官与民之间的鱼水关系融入其中,达到促进官民和谐的最佳效果。
王氏三兄弟家住大山深处,出门就是大河,如果要把山里的土特产拉到城市去卖,不在河道上架一座便桥实在是不便利。王氏三兄弟经商议,三家共投资一万余元在河道上修建了一座便桥,这下不但自家出行方便了,同时也方便了村上其他群众。要说这是一项善举,但谁知一场特大洪水袭来,由于便桥流量有限,洪水难以从中排出,泛滥的洪水冲毁了附近的庄稼地,被毁土地村民十分不满。水利部门在得知情况后向王氏三兄弟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限其15天内将便桥拆除。可是直到逾期这三兄弟也没有履行处罚决定,为此,水利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庭法官接到这一案件后,多次登门给这三兄弟做思想工作,但他们坚持认为:“我们修桥是为了方便群众,政府、村组也没有给我们掏一分钱,这桥是我们自己掏腰包修建的。再说那洪水也是百年不遇,谁知道刚修好没多久就遇上了,我们就够倒霉了,现在政府还让我们拆,还要罚我们钱。”这三兄弟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就是想不通。办案法官找政府、村组和这三兄弟一起座谈,王法官说:“从情理方面,你们自己出钱架桥是件好事,既方便了自己也方便了更多村民,但从法理方面讲,你们架桥没经水利部门批准,没有办任何手续,这是违法的。水利部门让你们拆除并交处罚金这是依法有据有法可依的。而且你们的便桥排水量太小,遇到大洪水就会连累其他无辜群众的庄稼地遭受更大损失,如果你们拆除后向政府申办手续后,再重新架起一座更加宽敞结实的新桥岂不是更好?”道理讲通后,这三兄弟连连点头,认为法官说得在理,老大说:“王法官,当着你们的面,俺们说话算数,保证在三日内全部拆除。”果不其然,三兄弟三天之内把一座擅自修建的便桥全部拆除了。(记者 冀天福 通讯员 王玉信 王晶雅 张 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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