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邓清波
面对国徽宣誓,左手持宪法,“忠于国家,忠于人民,依法履职,恪尽职守”,日前,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三位新局长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任命现场宣誓就职,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这一举措在当地将常态化。
据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职宣誓制度,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目前仅有北京、上海、重庆等地的少数区级人大机构在探索试行。因此,福田此举仍然不失创新意义。不过,浏览一些网上评论,发现不少网民对此质疑,认为这是“又一个形式主义”,没有实质意义。
民众对现如今官场的各种形式主义特别反感,这是可以理解的。然而,若因此对“形式”两字一概排斥,也未免矫枉过正。实际上,形式是事物的外在表现,任何事物、任何工作都需要一定的形式。对于国家机关来说,问题并不在于它们搞形式,而在于它们习惯于搞哪些形式。
比如,开一个普通的工作会议要请所有领导在主席台上“陪坐”,公务接待奢侈豪华,等等,这些都是不应该有的形式,因为它们助长了官僚习气。但是,如果官员们开会时充分发扬民主深入讨论问题,公务接待格外崇尚简朴,等等,这同样是“形式”,却显然是值得提倡的形式,因为这样的形式是有利于推进工作的。
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持宪法宣誓,就是“这个可以有”的形式,网民说的并非没有道理,人们不能指望靠一个宣誓仪式,就使得官员们能够从此做到奉公守法。但是,此举至少还是有三个层面的积极意义:首先,对于官员来说是种提醒和教育,让他们明白自己的职责和服务对象究竟是什么;其次,对于民众来说也是种承诺和宣示,说明民众是有权要求官员认真履行他们所宣誓事情的;再次,昭显宪法具有的神圣地位。
固然,人们看到过太多官员“口是心非”的作秀,从而对宣誓这种形式产生本能的质疑,然而,如果不强化对官员宪法、法律等知识和理念的灌输,问题将会更糟。通过包括就职宣誓在内的一定形式,确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让官员们受到精神上的洗礼,虽不足以从根本上保障官员的清正,却仍然不失其积极意义。
换言之,福田此举的真正看点,其实并非在于“形式”本身而在于“形式”背后所体现的意涵。马克思曾经说过:“如果形式不是内容的形式,那么它就没有任何价值了。”那么,如果形式体现正确的内容,则它就是有价值的,不宜全部否定。确实,要让宪法的精神落地,要使官员真正奉公守法,需要更加科学健全的制度和程序设计,但这种宣誓本身就可以作为这种程序设计的一个小环节,对此,民众不妨持积极态度。
(作者单位: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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