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检察院公诉部门为了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教育、挽救工作,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更好地发挥诉讼职能,提高刑事诉讼的社会效果,近日,该院又在国际“六一”儿童节前夕,探索建立了一套富有特色的“六个一”帮教维权活动,教育和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开展一次“社会调查”。该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要先对每一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做一次社会调查,根据案情需要,走访他们所在的学校、家庭、社区、村镇、派出所,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一贯表现、作案原因和家庭生活环境等进行全面了解,从根本上找出犯罪原因,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享有的每一份权利,然后作出罪刑适当、科学的处理方式,有利于帮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健康成长。
开通一条“绿色通道”。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到来之际,该院特意面向全县的青少年开通了一条青少年维权热线电话0439-6230618,旨在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服务,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帮助,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为青少年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规范一种“帮教模式”。该院在审查批捕、起诉结案以前,承办人为每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建立一张专人专号的跟踪帮教联系卡,其内容包括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帮教人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跟踪记录未成年人的具体表现等。
完善一套“办案体系”。该院由3名具有批捕、起诉、预防、帮教等工作经历且办案经验丰富、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检察官组成未成年人案件专案小组,从机构建设入手,不断提高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办案水平,逐渐形成“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经过探索实践,逐渐总结出了一套适合未成年人工作特点的办案方法,得到了社会的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评。
开展一次“庭中教育”。该院公诉人在法庭审理中,通过审判方式,尽力消除未成年被告人的紧张情绪和抵触心理,促使他们主动敞开心扉。同时,通过其法定代理人、学校老师对其进行情感教育,帮助分析犯罪给个人、家庭、社会带来的危害,促使其真诚悔过、鼓起重新做人的勇气。近日,在该院办案人员在庭审中晓之以理的解惑、动之以情的教育下,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他人和社会的危害性,并表示今后要加强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好好做人。
进行一次“跟踪回访”。在“六一”前,该院检察官对涉嫌故意伤害的李某某进行了一次跟踪回访,并为其送去了生活与学习用品。在法院对未成年被告人定罪量刑后,该院始终主动走访学校、家庭、社区,将走访情况和帮教对象汇报的情况综合对照,准确掌握其判后的思想动态。同时,在学习、生活上及时给予帮助,时刻防止周边不良风气的侵蚀,确保帮教对象不会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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